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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6月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20條措施的意見。《意見》提出,支持聯合行業協會、商圈商街、品牌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著力打通商旅文、游購娛、吃住行各環節,對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型促消費活動予以經費支持。安排專項資金,對成長性好、貢獻度高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規模以上商貿類服務業企業擇優給予資金獎補。
《意見》提出,為加快發展夜間經濟,對評選為夜間經濟集聚區、夜間旅游特色線路、夜旅游項目或夜經濟文化體育項目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加快培育線上消費,大力發展直播電商、社群電商、無接觸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無人超市、智能售貨機等智慧終端建設。
《意見》還提出,積極實施“引客入昆”計劃,加大城市旅游營銷,推選出20個昆明旅游打卡地,進行集中宣傳推廣,在全國樹立打造“在昆明旅游更健康”品牌。開展美麗鄉村旅游推廣,年內征集發布不少于50個鄉村旅游點、30條鄉村旅游精品線路,組織100場文藝演出免費進鄉村旅游點、特色街區和鄉村(社區)。
《意見》全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自貿區昆明片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意義重大。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兩會”會議精神,聚集新發展目標,踐行新發展理念,奮力開啟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新征程,確保“十四五”良好開局,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定不移擴大內需
(一)實施投資攻堅行動。聚集“兩新一重”、基礎設施“雙十”等重大項目,全面掀起“抓項目、穩投資、促發展”熱潮。全力推動項目加快轉化落地,力爭年度儲備項目轉化率達50%以上。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市級投資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建立重點推進項目庫,定期集中開工重大項目。對投資工作成效顯著的地區,在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二)加強重大項目綜合協調推進。健全市級重大項目綜合協調推進機制,明確重大項目建設目標、工作責任、保障條件。堅持投資項目會辦制,實行重大項目分層逐級協調,定期召開項目會辦會。落實投資項目包保責任制,圍繞重大項目任務清單、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限時辦理、限期銷號。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市級分管領導、項目單位分管領導擔任項目經理,協調解決項目落地需求,確保招商引資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按月通報投資運行情況,量化評價投資推進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投資促進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三)強化投資要素保障。堅持資金和要素跟著項目走,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配套融資優先向重點項目傾斜。市級統籌安排不低于3億元的前期工作經費,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安排不低于去年水平的前期工作經費。堅持開展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專項清理處置,對處置不力、批后監管滯后的地區啟動懲處措施。實行年度建設用地總量調控,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進一步壓實縣區征地拆遷主體責任,確保按計劃交付項目施工用地。全力支持有效投資,對年內完成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最高按實際投資的1%給予補助,單戶企業不超過200萬元;對固定資產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項目投入設置購置費的8%,給予不超過150萬元補助;對年度投資超過10億、5億元的商貿業投資核算主體,分別按實際投資的0.2%、0.1%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對年度投資超過3000萬元的農業投資核算主體,按實際投資的0.5%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戶企業不超過200萬元;對重大國際IP文化旅游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金額和帶動能力進行獎補,對符合條件的重點文化旅游項目,根據年度實際完成投資的一定比例給予獎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四)實施促消費行動。支持聯合行業協會、商圈商街、品牌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著力打通商旅文、游購娛、吃住行各環節,對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大型促消費活動予以經費支持。安排專項資金,對成長性好、貢獻度高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規模以上商貿類服務業企業擇優給予資金獎補。促進大宗商品消費,大力推動“汽車+成品油”聯動促銷。發揮消費券撬動作用,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除不能滿足特定要求外,原則上使用新能源汽車。〔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五)培育壯大新型消費。加快發展夜間經濟,對評選為夜間經濟集聚區、夜間旅游特色線路、夜旅游項目或夜經濟文化體育項目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加快培育線上消費,大力發展直播電商、社群電商、無接觸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無人超市、智能售貨機等智慧終端建設。支持醫療、美容、文化、教育、體育等行業龍頭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和渠道,吸引全省高端服務消費向昆明集聚。加快發展首店首發經濟,建立宣傳推介機制,對年內國內外知名品牌在我市開辦首個店鋪、舉辦首個展銷、創辦首個平臺、首次發布或同步發布上市新品進行集中宣傳推介。支持實體企業同時發展線上業務,規(限)上企業入駐各大電商平臺,持續經營并有實績的,由市級財政給予20%平臺服務費用補貼,單個企業不超過10萬元。(市商務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政府新聞辦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二、夯實工業經濟增長基礎
(六)優先扶持新興產業。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加快公共充電設施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購買和使用,著力培育延展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條,對新進入國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車(產銷量達1000輛以上)、客車(產銷量達100輛以上)、其他車型(產銷量達200輛以上)產品分別給予企業2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獎補。鼓勵新材料產業發展,對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的企業產品,按照產品銷售合同和發票金額的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鞏固發展信息產業,對年營業收入超過2000萬元、增幅較好的成長型信息企業,視其經濟貢獻、發展潛力等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補。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集中優勢資源推動細胞產業發展,積極搶占工業大麻產業發展制高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大健康辦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七)加快工業集聚發展。優化完善“3+10”園區功能布局,按每個園區不高于200萬元給予軟環境建設補助。支持引入行業龍頭企業、園區開發運營商等參與園區土地連片開發,對為省、市重大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配套、有利于加快重點產業集群培育的園區內“七通一平”基礎設施項目,以及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配套的“園中園”、“孵化園”等項目,市級財政按不超過上年度實際投資(工業統計入庫數)的3%給予補助,年度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總建筑面積超過30000平方米、2層及以上的工業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不含企業自建自用部分)按200元/平方米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級財政與縣(市)區、開發區財政按1:1比例分擔。加快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或在年度發展質量評價中認定為國家、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或在年度發展質量評價中認定為國家、省四星級以上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市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集群競賽申報(競標)單位,按參加國家級競賽不高于200萬元、省級競賽不高于100萬元的標注給予補助。對創建入列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的,市級財政按國家和省級下達扶持資金的30%予以配套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財政局、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八)促進綠色化轉型升級。鼓勵開展節能改造,按項目節能量200元/噸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能效領跑者”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每淘汰1條生產線按照產能大小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對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或省級清潔生產合格企業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10萬元獎補;對創建入列國家級、省級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的企業(園區),按有關標準給予獎補;鼓勵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對評價認定每年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量達到10萬噸以上的示范項目,按5元/噸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三、支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九)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全市認定并重點扶持1-3家數字經濟園區,對首次認定為省級數字經濟開發區的,自當年起連續3年,落實配套資金專項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載體建設。廣泛拓展數字經濟應用場景,支持企業開展VR/AR、刷臉工程、物聯網、自動駕駛、健康醫療、智慧城市、超高清視頻等典型場景示范應用,對成效顯著的示范項目,按投入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加速區塊鏈技術產業化進程,支持知名區塊鏈基礎平臺在我市推廣應用和試點示范,符合條件的分別按基礎平臺建設投入的30%、上鏈費用的20%、項目投入資金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鼓勵我市區塊鏈企業做大做強,對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貼。支持建設區塊鏈算力中心,將昆明算力中心項目用地納入園區規劃予以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十)推動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積極實施“引客入昆”計劃,加大城市旅游營銷,推選出20個昆明旅游打卡地,進行集中宣傳推廣,在全國樹立打造“在昆明旅游更健康”品牌。開展美麗鄉村旅游推廣,年內征集發布不少于50個鄉村旅游點、30條鄉村旅游精品線路,組織100場文藝演出免費進鄉村旅游點、特色街區和鄉村(社區)。鼓勵景區參加評級、評優,對成功申報等級或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市級旅游示范村、市級旅游示范區(帶)、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省級旅游名村、旅游扶貧示范村的按有關標準給予獎補。對面向省內外游客,有固定演出場所、單場演出接待達到一定規模的小劇場演藝節目給予一次性補助。〔市文化和旅游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十一)打造總部經濟會展經濟集聚區。采取更大力度支持總部企業發展,為新引進的對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總部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提供“一企一策”政策支持,對存量總部企業按照經濟貢獻加大獎補力度,確保年內內培外引總部企業8家、新增稅收億元樓宇3幢。發揮會展業帶動作用,對符合條件的引進展會、自辦展會和會展交流活動,按政策給予資金獎補,對影響力、帶動力強的大型品牌會展項目,適當提高補助標注。加快扶持會展產業新經濟形態發展。對年內承辦的各類會展項目全市主流媒體予以大力宣傳推介。(市商務牽頭,市財政局、市政府新聞辦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四、聚力抓好市場主體培育
(十二)穩定企業生產經營。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政策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兌現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加大中小企業幫扶力度,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篩選一批有競爭力、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力度,采取預留份額、評審優惠、消除門檻等方式,力爭政府采購中小企業貨物、服務及工程比例不低于50%。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服務試點示范工程,按項目投入資金的50%給予試點示范單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推出針對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確保年度全市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30%,新增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中信用貸款占比不低于3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辦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十三)實施企業梯度培育。大力推進“個轉企、企入規、規轉股、股上市”工作。啟動企業“升規納限入統”攻堅行動,分解落實“四上”企業年度培育目標,市政府常務會按季度聽取推進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和市級主管部門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四上”企業培育。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 ,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且在庫存續期滿1年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升規納入核算的信息產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首次升規納統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市場主體和商貿類服務業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加快實施企業上市三年行動,堅持精準服務、分類指導、重點扶持,加快推進企業上市進程,對年內符合條件的上市企業按政策給予獎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市財政局、市統計局配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十四)提升招商引資實效。強力推進“一把手”招商,確保一批當年洽談、當年簽約、當年開工的招商項目落地。鼓勵開展中介招商,對符合獎補標注的引資項目,按實際外來投資到位資金的1%給予招商引資中介人獎補。引進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國內500強等企業首次到昆投資,且投資額超過1億元(含)人民幣的,除實際外來投資到位資金的1‰外,另一次性獎補5萬元/家次,單個項目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含)。高水平利用外資,對實際利用外資(不含外方股東貸款)2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不含)的新項目(住宅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8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同一投資主體在昆明市投資的不同項目視為一個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不超過2%予以最高500萬元獎補。〔市投資促進局牽頭,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五、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十五)加速城市更新改造。以高水平辦好“兩個大會”為契機,倒逼解決一批久拖不決的問題,大幅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加快實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動,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改造試點和政策性資金,創新拓展城市更新融資渠道,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和府院聯動機制,加快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推進。高標準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項目集中連片開發,積極妥善解決“爛尾樓”問題。加快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統籌各級資金支持水電路氣等配套設施及養老、托幼等服務設施建設。支持“下泄、中疏、上截、高蓄”重點工程建設,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高質量打造一批“美麗縣城”和特色小鎮。堅持“房住不炒”原則,多措并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法院等單位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十六)大力實施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深化都市驅動型鄉村振興創新實驗區建設。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建立綠色食品品牌培育發展、保護體系與激勵機制,對綠色食品10大名品、10強企業、10佳創新企業進行獎補。用好產業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大力培育綠色食品產業龍頭企業,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支持特色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建設,加快推動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十七)拓展區域發展新格局。推動昆明市與滇中新區錯位發展、互補融合、聯動支撐。積極打造昆明現代化都市圈, 發揮好昆明在滇中城市群一體化發展中的核心引領作用。進一步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支持縣域經濟發展,鼓勵“五華西北片區+富民”、“盤龍雙龍片區空港+空港”、“ 西山+安寧太平新城”、“晉寧+度假大漁片區”等跨縣域聯合共建,支持晉寧區、安寧市和嵩明縣融入主城一 體化發展,支持盤龍區、西山區經濟總量突破一千億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六、著力增強發展活力動力
(十八)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聚焦更好服務企業發展和增強投資吸引力,進 一步提升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進企業開辦“一表申請、一窗發放”,確保所有企業開辦事項1天內辦結,為新辦企業免費刻制1套4枚公章,免費發放“稅務Ukey”,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全面清理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嚴厲查處政府部門轉嫁收費、中介機構違規收費等行為,持續做好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著力降低實體經濟用地成本,對現有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在符合規劃和安全生產要求、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現有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不需補繳土地價款。堅持區域內土地開發成本綜合動態平衡,支持通過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經營性用地彌補工業用地成本。(市政務服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
(十九)大力支持創新創業。對技術研發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研發投入或技術轉讓金額的10%給予不超過150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為國家和省、市的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企業質量標桿、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等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40萬元、20萬元獎補。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將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由20%下調為15%,職工超過100人的將比例由10%下調為8%,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負責)
(二十)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促進外貿穩增長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參加國際展會及進口博覽會,安排專項資金對企業展位費、宣傳推廣費、特裝費給予支持。加快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外貿企業通過跨境電商拓展出口渠道。提速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昆明片區建設,加快創新發展、人才引進、產業培育和產業設施建設,打造全市對外開放新高地。〔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開發(度假)區管委會落實〕
市級牽頭部門要在本意見出臺20個工作日內,制定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 主動向社會公布政策支持方向、 申報流程和咨詢電話,實行市場主體財政資金網上公開辦理。我市原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繼續實施,執行標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 以本意見為準。若上級出臺力度更大、范圍更廣的政策措施,按上級規定執行。本意見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