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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7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要求大連圣亞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規范退市風險警示相關營業收入核算的監管工作函》。大連圣亞《監管函》中指出,要求于公司于5個交易日內提供充分證據,證實相關營業收入與主營業務有關。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未按要求提交相關回復及證據材料。
據了解,此前,大連圣亞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問詢函中指出,2020年公司銷售消耗類企鵝確認銷售收1,876萬元,處置生產類企鵝確認336萬元資產處置收益,并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2018-2020年消耗類和生產類企鵝銷售和會計處理情況,分析是否存在 2020 年第四季度突擊銷售的情形。公司表示,2020年對外銷售企鵝數量為52只,公司綜合各方面情況安排企鵝的銷售與運輸,生物資產的交割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不存在人為調節收入或年底突擊銷售的情形。而據計算,公司2020年一只消耗類企鵝售價竟在42-43萬元左右。
在2020年業績預告中獲悉,大連圣亞預計2020年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160萬元到-6800萬元,預計2020 年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1.14億元到-9100萬元,公司股票可能在 2020 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而在7月6日,上交所再次向大連圣亞發布問詢函,上交所于2021年6月11日向公司發出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實年報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的情況,但公司至今未落實相關整改并披露。且檢查發現,公司未能提供企鵝臂環編碼管理辦法、銷售合同對應的企鵝編碼及生物檔案等充分、合理的關鍵材料,并且部分重要會計憑證存在更改,部分重要審計底稿前后不一致,公司和年審會計師均未能提供相關合理說明。并請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對外披露,并于5個交易日內,就上述事項書面回復。
如公司未在限期內回復,或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實相關收入的真實性,會計核算的合規性,收入與主營業務有關或具備商業實質,將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營業收入金額決定是否對公司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未按要求提交相關回復及證據材料。
《監管函》中指出,2021年7月13日,公司年審會計師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關于大連圣亞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營業收入扣除事項的專項核查意見”,明確在判斷公司2020年相關財務指標是否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時,應當扣除相關銷售收入1876萬元。扣除后,公司營業收入金額應為8401萬元。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扣除相關銷售收入1876萬元后,大連圣亞2020年營業收入應為8401萬元。此外,公司年報顯示,2020年扣除非經常損益后的凈利潤為負值。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情形,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且公司應當在收到通知的下一交易日披露本工作函有關內容,公司股票于公告披露日起停牌。停牌后 5 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據悉,公司應當按照要求在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個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下一個交易日起復牌。自復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但在7月14日,大連圣亞因重要事項未公告停牌一天。若大連圣亞還沒有回復,則可能會成為首例被監管強制認定的*ST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