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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1月25日,復星旅游文化集團發布公告稱,于2021年11月24日,公司與復星國際訂立框架協議,須向復星國際集團的物業提供運營管理服務及營銷與預訂服務。期限為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據公告顯示,框架協議期間,集團須向復星國際集團擁有的酒店、度假村、公寓及╱或其他物業提供運營管理服務及營銷與預訂服務。
據了解,集團主要從事管理及營運優質休閑度假村。度假村根據三種經營模式營運,其中一種為合約化管理經營模式。本集團根據框架協議提供服務,與其營商手法一致,并可利用其在管理優質休閑度假村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經驗,以擴大其業務版圖,提高其在亞洲度假村市場的品牌知名度。
集團表示,秉承創新驅動的家庭消費產業集團的定位,復星國際持續推進健康、快樂、富足三大業務的建設。健康業務包括醫藥產品、醫療服務及健康管理和健康消費品三部分;快樂業務包括旅游及休閑、時尚和體驗式產品及服務三部分;富足業務包括保險、金融及投資三個板塊。
截至本公告日期,復星國際由郭廣昌先生間接持有72.47%股權。于本公告日期,復星國際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擁有80.76%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