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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據文旅部網站消息,文旅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持續推動非遺工坊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助力精準脫貧工作基礎上,繼續推動非遺工坊(原非遺扶貧就業工坊)建設,加強非遺保護,促進就業增收,鞏固脫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
《通知》指出,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非遺工坊的認定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是依托本地區一項或多項非遺代表性項目,或者富有特色、具備一定群眾基礎和市場前景的傳統手工藝開展生產;二是具備能夠開展生產的場地、水電暖、工具設備等條件;三是以脫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為重點,吸納帶動脫貧人口就業數量較多、成效較好。具體條件可參照當地就業幫扶車間認定標準,結合非遺工坊生產經營實際合理確定場地、吸納帶動就業人數等條件,持續做好脫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的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經認定的非遺工坊應每年向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確認或更新登記信息,連續兩年未確認登記信息的非遺工坊,自動取消非遺工坊資格。
《通知》提到,支持有意愿的企業、合作社和帶頭人在脫貧地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設立非遺工坊。符合條件的非遺工坊錄入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落實就業幫扶車間各項優惠政策。已在脫貧地區設立的非遺扶貧就業工坊,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非遺工坊支持范圍。鼓勵其他地區建設非遺工坊,探索開展非遺助力鄉村振興工作。
就業方面,充分發揮非遺工坊優勢,將其作為拓寬就業渠道的重要手段,圍繞當地需求特點,大力開發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業、靈活就業崗位,為當地提供更多家門口就業機會,支持非遺工坊培育特色勞務品牌。將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等作為工作重點,優先吸納其到非遺工坊就業,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地方支持就業幫扶車間的各項優惠政策。
同時,鼓勵中國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參與院校面向非遺工坊開展調研、培訓、交流活動。支持非遺工坊帶頭人參加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培訓。對符合條件的非遺工坊帶頭人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場地安排、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創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支持。支持優秀非遺工坊帶頭人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并給予資金支持。
《通知》還支持非遺工坊合理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志等多種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具有當地特色的非遺工坊知名品牌。鼓勵非遺工坊引入現代管理制度和方式,提高生產力和市場競爭力。拓展銷售渠道,建立非遺工坊產品目錄,在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中國非遺博覽會等重要展會活動中設置專門展示展銷平臺。將目錄產品納入文化消費范圍,嵌入各類消費場所。將符合條件的目錄產品列入消費幫扶范疇。
其中,還鼓勵非遺工坊深入挖掘本地區文化內涵,生產特色傳統手工藝產品。鼓勵在A級旅游景區、歷史文化街區等場所,為非遺工坊進景區、進街區等搭建制作體驗和銷售平臺提供支持。依托鄉村旅游創客基地,推動非遺工坊建設與鄉村旅游相結合,培育特色鮮明、體現地方人文的研學旅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