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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4月6日,據“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眾號消息,4月5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組織召開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00場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外控內篩相關措施的意見》。
目前境外疫情持續處于高位,全國疫情呈現多點散發和局部交織態勢,本市面臨人、物雙重輸入風險,疫情防控壓力持續加大。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壓實“四方”責任,落實“四早”要求,在繼續落實現有防控措施基礎上,出臺進一步加強外控內篩四項措施。
一、加強來(返)京人員管控
對所有來(返)京人員,在繼續堅持原有管控措施基礎上,進一步嚴格落實個人防疫主體責任。
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時內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區(酒店、單位、村)等報備;
抵京24小時后、72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
返京后7日內不聚餐、不聚會、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
提倡單位要求職工返崗前48小時內加做1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未出之前采取居家辦公。
二、強化重點行業人群內篩要求
在原有“10+3”重點行業人群核酸篩查基礎上,增加養老機構、學校、進口貨物3類重點行業人群篩查,每周至少開展1次全員核酸檢測,可采取工作日每日20%比例開展。
三、完善進口貨物篩查機制
強化物品檢測要求,在繼續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常態化監測基礎上,對所有進口貨物如進口配件、水果、服裝及國際郵件等,定期開展檢測。
四、充分發揮抗原自測補充作用
對于集中隔離人員,在集中隔離初期第2、3、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4天進行核酸檢測;
對于封控區、管控區人員,在開展區域人群篩查初期第2、3、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4天進行核酸檢測;
對于防范區人員,在開展區域人群篩查初期第2、4、5天進行抗原自測,第1、3天進行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