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4月12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提高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比例進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復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即日起北京市暫退保證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在暫退范圍內的本市旅行社可繼續申請暫退至上述比例保證金,補足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
據《通知》顯示,暫退保證金的企業范圍擴大為北京市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的旅行社。新設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審批系統”中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暫退比例(標準)由應交納保證金本金數額的80%提高至100%。通過銀行擔保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保證金等情形不在暫退、緩交范圍之內。已辦理暫退、暫緩交納保證金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辦理完畢暫退、緩交保證金的旅行社應在該時間前將保證金依照《旅行社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四條規定金額補足。
北京市文旅局表示,為更好支持旅行社恢復發展,北京市文旅局已優化暫退流程,旅行社可在咨詢保證金存儲銀行并完成材料準備工作后,直接前往銀行辦理暫退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