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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廣義講,所有旅游環節中可以銷售的產品都叫“旅游商品”,這里所講的旅游商品是指狹義的,可以帶走的本地特色禮品、具有本地文化色彩的創意產品。
非常敬佩義烏小商品,國內大多數旅游目的地都會見到琳瑯滿目的義烏版旅游商品,就連臺灣旅游市場也到處是它的身影。且不管這些商品是否粗糙和廉價,就市場推廣和經濟效益而言,就很值得那些“自命不凡”的本地商品學習的。
作為游客,能帶走幾件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不僅是一種紀念,也是給親朋好友的一點心意。可惜的是,你不能保證你購買的產品就是本地生產的,是本地所特有的。這里我們不講那些零副團費的根源“旅游購物店”的商品,我們完全可以鄙視它!
做好一個地方的旅游商品,筆者認為需要以下4個步驟:
一、提高認識,旅游商品不是小買賣
凡是出游的人都有一個習慣,都會問一句:你們這里最有特色的東西是什么?在這里,筆者多插一句話,旅游商品的品種多如牛毛,特色服飾、金銀器、繡品、陶瓷、特色食品、紀念品等等都屬于旅游商品,當然這些也被文化部門納入文化產品的范疇,所謂五大序列“金、木、土、石、布”。
各地區傳統的旅游商品不少,有些做成很大的產業,例如北京的果脯、景德鎮的瓷器、蘇州的蘇繡、安徽的筆墨紙硯、云南的咖啡玉石、西藏的藏藥等,數不勝數。但這些商品的品類、價格仍不能滿足游客的多元化需求,因為2014年國內游已達到36.3億人次(不管統計部門怎么統計的吧,反正人次是不少的。)
對于云南省之外的旅游商品市場,筆者沒有機會調查,就云南市場筆者也曾做過一些調查和計算。麗江作為云南最有代表性的旅游市場,僅披肩一項每年的銷售額不低于兩個億,那些鮮花餅、嗎咖、普洱茶等等加起來,要遠遠超過門票帶來的收益;德宏州瑞麗市的珠寶產業近幾年每年銷售額不低于100個億,多么可怕的數字,德宏州所有景區門票的總和與珠寶產業相比,可以忽略不計。
再如:普洱市的普洱茶與景區門票相比,昭通的天麻與門票相比,文山的三七與門票相比~~~當然,這種對比不見得科學,因為旅游產業是一個綜合性產業,帶動性非常強,但這些商品在旅游綜合收入提升中卻是不可忽視的!
二、提升老產品,開發新產品,杜絕偽產品,打擊假產品
可以說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代表性旅游商品,但這些產品多數是歷史的傳承和地域的特產。有些知名度很高,有些只有小范圍人知道,不管如何,這些產品會越來越被新產品所沖擊。如果想讓旅游商品好銷,請注意以下建議:
1、不做竭澤而漁的生意
據筆者觀察,一些產業打著“非遺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的名義,虛假抬高價格,實際物非所值;
2、價格適中,特色產品除外
旅游市場中幾元錢——100元之間的特色商品最為好賣;
3、老產品加創意=新產品
一些產品的器形、口感、功能、包裝等方面,一定要有普世認知度,并便于攜帶。如紅河建水的紫陶,旅游市場很難賣動,這種易碎品,如果不在器形上、包裝上有改動,根本撬動不了旅游市場。
許多地區,在開發新產品上都存在一個困境,沒有好的研發團隊,大多數是采取“拿來主義”,實際效果并不好,因為這種“拿來”只是整合,不是創新。未來和現在的市場更多是80、90后的天下,傳統的并非不好,但必須要符合他們的胃口。
讓產品既有觀賞性、實用性、紀念性,是未來旅游商品的發展方向,指望游客沖動性消費的商品長久不了。如國內某知名策劃人,為峨眉山景區賓館設計了一雙拖鞋,平展開來是一只猴子,腳踏上去被包裹成一雙拖鞋,還是卡通設計,類似的創意性產品還是少之又少!
對于那些無中生有的、打著本地文化、甚至宗教文化的商品非常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假貨更不用說了,購買了可以投訴。在旅游中購買銀器、珠寶玉石還是去正規商店,旅游購物店雖然可以退換貨,但價格虛高,不少的購物店珠寶的返點,已高達百分之七十!
三、加強產業扶持,推動品牌建設
目前,旅游商品的位置很尷尬,旅游管理部門、商務部門、文化部門、科技部門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據我所知,每個管理部門都有相應的發展資金,往常都是撒胡椒面式的零散扶持。
云南省為了扶持文化產業,即將推出一個“文化產業低息貸款資金”,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支持,也算是力所能及的為企業做了些實事。
市場是趨利的,各種商品充斥著旅游市場。游客分不清哪些是當地特色商品,所以品牌建設非常重要,品牌樹立了,與自身與游客都有極大的好處。
提供一個市場需求:為旅游目的設計身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是具有“錢景”的,也有利于產品差異化、品牌化,這是筆者調研的結果,不是信口胡謅。
四、開辟多種銷售渠道,重視互聯網+
信息時代,一般的商家對渠道建設都有不同的路子,但總是不夠的,零散的、不成系統、定位錯誤的渠道,事倍功半!云南有一家定位旅游市場的咖啡商曾找過我,希望能夠在云南的一萬多家客棧布上他們商品。
我對此戰略表示懷疑,這需要多少人力成本和維護成本?我曾經策劃過在景區開加盟店的方式進行旅游商品銷售,景區也表示極大的歡迎,但整合與開發系列產品成為一個難點,希望有研發能力、資金實力的企業進行這項工作。
曾遇到這么幾個從事旅游商品整合的商家,自身很重視互聯網銷售,介紹說每年可以用自身的網絡平臺銷售數千萬元的旅游商品,我不用去調查,知道是吹牛的!
因為互聯網是燒錢的,他們的平臺根本不具備網絡銷售的品牌、渠道、客流、支付的要素。我也不建議他們建設一個多么強大功能的電商平臺,燒的錢比賺的錢多,不信你算一下帳!
但互聯網+時代,020模式還是必須要的,能利用現有的電商平臺并加以創新就很好了,具體方式不贅述。
(作者:朱海峰 執惠旅游專家作者; 云南省旅游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協會秘書長;上海景域集團云南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