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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所謂的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國際上一般叫做“政府數據開放”或“公共部門信息開放”。我國稱之為“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是因為公共信息資源不僅掌握在政府部門手中,還分散在負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其他組織手中。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如何有效地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促使其價值得到充分利用,關系到各相關方的切身利益,需要在國家頂層設計中,綜合考量合適性、可行性、效率、成本等因素,科學地推進。
關鍵詞:公共信息資源,資源共享,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征信行業
一、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與政府信息公開
目的不同。政府信息公開的目的是實現透明政府、促進依法行政。這是政府行政責任的一部分,著重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權,便于公眾了解、監督政府工作,參與政府決策。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則更關注保障公民對公共數據的“使用權”,強調政府在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中的責任。
公開的內容不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通常并非原始信息,而是被加工或者解讀過的、被賦予意義的數據,例如公開政府的政策解讀、財政支出等。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的內容則是原始數據層,是政府依據法定職責、利用公共資源和權力,在向社會提供服務或進行公共管理過程中生產,創造、收集和保留下來的基礎數據。開放原始數據便于社會充分發揮對數據的創造性加工能力,挖掘其潛在的利用價值。因此,公共信息資源開放比政府信息公開更加深入、廣泛。
公共信息資源開放更強調公共部門主動、甚至免費和無條件地向社會公眾開放。因為采集和歸集這些數據的經費來自納稅人的稅款,屬于公共產品,公眾獲取這些數據不需要額外支付費用。此外,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的數據應是可機讀的、具有多種格式以滿足不同類型用戶需求的,從而促進對數據的增值性開發。
二、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的價值
一個國家對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價值的認識深度與高度,影響著其相關頂層制度設計的思路。從國外政府數據開放的倡議和實踐成效看,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至少會在三個方面創造價值:一是刺激企業創新,二是促進經濟增長、帶來就業機會,三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可問責性和執政效率。因此,公共部門信息資源開放對公眾、企業部門和政府各方來說具有共贏價值。
在歐美,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與再利用的價值,已經得到國家戰略的認可。早在2000年,根據歐盟委員會的一份咨詢報告,歐盟公共部門信息的價值為“每年280億歐元到1340億歐元之間,取中間值估計的話,為680億歐元,占到國內生產總值的1%”。此外,美國公共部門信息的價值約為7500億歐元;英國公共部門信息的價值在1300億歐元到2110億歐元之間,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0%N15%。盡管估值數據差距較大,但我們還是能從中看出西方國家公共信息資源巨大的潛在價值。
三、中外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制度比較
2010年,歐盟委員會提出開放數據戰略(Open Data
Strategy),包括開放數據戰略的多項法律提案,旨在將公共部門原始數據作為創新資源利用,使其成為就業和經濟增長的重要工具。該戰略通過法律制度修訂、資金資助、研究創新等一系列手段,讓歐洲企業與公民能夠自由獲取公共管理部門的所有信息。這一措施預計每年將會給歐盟經濟帶來400億歐元的增長。幾乎與此同時,美國政府也開始推動開放政府數據計劃。2009年,奧巴馬提出數據開放計劃《透明和開放的政府》,宗旨是將封閉的政府數據向公眾開放,推動新的產品、服務與創業。2013年,美國政府將“數據開放”確立為所有聯邦政府部門必須遵守的基本政策,要求所有新增政府數據必須以電腦文件方式向公眾開放,并創建了供公眾查詢政府信息的統一門戶網站“Data.gov”,開放了來自農業等8個領域13萬數據集的數據,并提供一系列便于使用數據的軟件工具服務,為公共信息資源的發展利用敞開了大門,并成為國家大數據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在2009年之后都建立起了政府數據開放平臺,發掘公共信息資源再利用的價值已經成為國際性趨勢和國家層面大數據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相比而言,目前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法律依據只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些城市雖然也推出了政府數據開放平臺,但是在開放數據的數量、質量、價值、及時性以及應用便利性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在國家層面尚缺乏對公共信息資源再利用價值的統一認識和系統性制度安排,而這些頂層設計對于公共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有決定性推動作用。
四、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的邊界
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的內容范圍、機構分工以及最優開放模式,是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制度設計中的關鍵。
一是確定公共信息資源的內容范圍邊界。根據國際經驗,公共信息資源不一定是公共的信息,有些介于公共信息與私有信息之間,也包括含有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信息。在界定應開放的信息范圍時,應以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促進企業發展為出發點,開放相關信息資源。
二是界定各方在信息開放共享中的職責和分工。在英美等國家,公共部門信息開發利用方面的指導原則是削弱公共部門自己開發基礎信息的權利和能力,不與市場爭利。政府負責做好原始數據的公開,并為社會公眾獲取信息提供便利??绮块T公共信息互通、原始數據開發加工則主要由專業化信息服務機構在市場需求的驅動下完成。
三是鼓勵公共部門遵循邊際成本收費原則。根據歐盟以及經合組織的經驗,公共信息數據的定價應不超過收集、制造、復制和傳輸文檔的總成本,并對非商業目的和商業目的獲取設定區別對待的價格模型,收費計算方法公開、透明,并遵守一定的費用上限。實踐證明,按照邊際成本而非全部成本進行收費定價的模式能夠促進以商業為目的的信息再利用需求量的大幅增加,保證穩定的整體數據成交量,彌補價格對整體收費的影響,平衡公共部門和出于不同目的社會各信息使用方的利益。
五、征信行業公共信息資源再利用
缺乏公共信息獲取途徑是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發展中國家征信業發展面臨的一大難題。世界銀行在2011年頒布的《征信通用原則》中建議,各國公共部門應盡量為征信機構獲取和使用公共信息資源提供便利,促進行業安全、高效地分享公共信息資源。從全球看,征信業經過多年的探索與實踐,已形成了一整套公共信息再利用經驗。
在歐美,征信機構是進行公共信息資源再利用的專業機構之一。對國際上知名的大型企業征信機構而言,公共信息是企業信用報告的主要內容之一。公共部門的企業信息數據依法在各部門網站公開,非常便于查詢獲取,信息公開的自動化程度好、數據質量好、更新速度快、信息獲取成本低,為征信機構進一步采集和匯總這些信息提供了良好的條件,進而拉低了企業信用報告的價格。低廉的信用信息服務、較高的數據質量,極大地鼓勵了用戶的使用熱情,對整個社會信用經濟和信用文化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我國臺灣地區,幾乎所有政府部門都通過互聯網提供公共信息查詢,但查詢流程繁簡度不同。為了便于用戶的使用,征信機構與政府部門達成協議,從后者的數據后臺,將金融機構風險評估所需要的公共信用信息統一聯網匯總,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使銀行等放貸機構能夠快速查找和獲取借款人完整的公共信用信息檔案。征信機構還根據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時關注的信息要點以及對信息的解讀特點,優化了公共部門數據的原始展示方式,以便于用戶解讀的報告形式展現出來,并提煉出重點信息摘要報告,還支持用戶直接鏈接查看相關政府部門公示的信息原件加以確認。
六、國際經驗的啟示
政府要做好頂層制度設計。要通過完善立法清除基于部門利益的數據開放障礙,促進行業原始數據的公開,解決社會誠信缺失問題,并為公共信息再利用打下良好的制度和機制基礎,為專業化機構進行信息再利用創造公平、透明、開放的環境,留下發展和生存的空間。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的內容應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各行業對公共信息的需求不同,最了解這一點的是市場而非政府。如果政府包攬了公共信息的聯網共享與核查,不但要承擔信息管理工作,還將在聯網核查中面臨巨大壓力,這是政府所不擅長、不適合做的。此外,在沒有法律明確的條件下,政府開發增值服務存有爭議;但如果增值服務得不到有效開發,公共信息資源對經濟發展的巨大價值則難以得到發掘利用。
由專業信息服務機構推動公共部門間信息的互聯互通。征信機構利用其在信息加工處理、網絡和數據平臺建設、信息服務研發與提供方面的專業能力,可以高效、靈活地將公共信息服務干社會。此外,專業的信息服務機構能夠以市場需求為驅動開展服務,從而開發出適合用戶的信息產品,讓公共信息資源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發揮更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