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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18日消息,隨著航空公司一撥接一撥的“提直降代”策略的推進以及票代市場運行“貓膩”的曝光,機票代理商價格優勢和生存空間被不斷壓縮,航空公司與票代大有矛盾激化之勢。民航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航空客運手續費支付標準由按銷售額比例支付改為按每張客票定額支付,合理確定基準定額,可適度浮動;同時明確航空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不得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按規定公布的客票價格及適用條件、捆綁銷售。附通知全文:
關于國內航聯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中國航空運輸協會:
為適應國內航空運輸銷售市場出現的新情況,規范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的銷售行為,確保航空運輸市場和銷售代理市場健康發展,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就國內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以下簡稱“客運手續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航空運輸企業委托銷售代理企業銷售客票,要按照平等自愿和委托付費的原則簽訂規范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確客運手續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條件。客運手續費支付標準由按銷售額比例支付改為按每張客票定額支付,合理確定基準定額,可適度浮動。航空運輸企業要強化營銷管理,規范銷售行為。
二、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不得通過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按規定公布的客票價格及適用條件、捆綁銷售等違規手段,侵害消費者和航空運輸企業權益。對銷售代理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三、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作為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的會員組織,要采取相應措施,引導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完善客運手續費的支付辦法,監管履行合同約定,維護各方正當權益。對銷售代理企業的違規行為嚴格查處。
四、各級價格、民航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國內航空運輸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查處銷售機票加收服務費等違法行為,及時處理旅客的價格舉報,維護航空運輸市場價格和銷售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以往民航局所發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內容為準。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