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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列出12部門的分工職責,并指出重大事件要督辦。
《通知》指出,制定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12個部門各有分工。對于旅游部門,《通知》指出,依法承擔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牽頭組織對旅游市場秩序的整治工作;負責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負責聯合相關部門組織查處“黑社”、“黑導”等非法經營行為;主動配合參與打擊涉及旅游行業的“黑車”、“黑店”等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職責的投訴及案件進行轉辦等。
對于公安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在旅游景區、旅游交通站點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犯罪團伙,及時查處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等。工商部門,要依法查處旅游市場中的虛假廣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有壟斷行為(價格壟斷行為除外)、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
《通知》還對交通運輸部門、文化部門、稅務部門、質檢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商務部門還有通信主管部門、網信部門、民航部門等等提出了各自的職責要求。
《通知》提出,要制定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盡快的制定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責任清單,通過政府公告、政府網站、公開通報等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旅游部門及相關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執法權限還有監督方式等事項,加強部門間對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溝通,強化聯合執法協調監管的相關工作機制,提升綜合監管效率和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