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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北京發布網約車管理細則
繼今年7月28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門公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后,經過幾個月的研究和制定,今天,北京市《網約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正式對外發布。
在國家規定和授權的基礎上,北京網約車細則細化了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的相關許可和要求,規定網約車平臺經營期為4年,到期經審核合格后可延期,網約車平臺要依法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和相應的社會責任,承擔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職責以及為人員和車輛購買相關保險。
車輛準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要求車輛需在北京市登記,滿足北京市公布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對車輛的排量、軸距也做了明確的規定。要求,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于1.8L,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車;駕駛員準入方面,北京網約車細則規定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具有北京市戶籍,也就是在車輛和司機準入方面,北京市依舊延續了此前“京車京人”的規定,此外細則還規定網約車司機的駕駛證件需為北京市核發,接入網約車平臺的個人和車輛必須經過審核,具備相關資質后方可上路參與營運。
新政發布后,網約車將與傳統出租車在價格、營運車輛規格、營運規范等方面進行錯位發展,形成差異化經營。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副局長馬瑞:主要是推動巡游車(出租車)和網約車融合發展,促進巡游車(出租車)轉型升級,規范網約車經營,提高服務和管理水平,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的、安全的、便捷的出行服務。
征求意見,新政做出多處調整
今年10月8號,北京市公開發布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的征求意見稿,面向大眾征求意見和建議。那么,大眾都反映了哪些意見,管理實施細則前后都做出了哪些修改呢?
據了解,在征求意見階段,北京市政府共收集社會公眾有效反饋意見和建議9246條。其中,“網約車車輛資質條件及管理”受關注度最高,占總條數的36%。對網約車營運車輛必須為北京牌照的意見,超過90%的人表示贊同;對車輛排量條件要求的意見,表示質疑和提出修改意見的占到54%。
之后,經過多番討論研判,在新版管理實施細則中對舊有條目進行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由“5座三廂小客車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為“5座三廂小客車排量不小于1.8升”;“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調整為“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并去掉了原條目中“7座乘用車車長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條件等,共計39處修改。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副局長 馬瑞:這回調整完了以后,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在車輛的軸距和排量上有所降低,跟傳統的巡游車(出租車)接近,但是又高于傳統的巡游車(出租車),這樣會為兩個行業融合發展打下基礎。
同時,與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一同發布的《北京市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與其相對應的征求意見稿相比,同樣有政策規定上的新增或修改共83條。
另外,在此次征求意見階段、關注度同樣較高的,“網約車司機必須為北京戶籍”的意見,表示質疑的只占25%,因此在最終正式發布的文件中沒有進行調整。
滬版網約車細則正式落地,仍堅持“滬人滬牌”
經過兩個多月時間的醞釀,備受矚目的上海版網約車細則在今天(21日)下午正式發布并開始實施。跟10月8號公布的草案相比,其中原則性的規定并未改變,上海市仍堅持網約車需“滬人滬牌”。
1. 仍堅持“上海人”“上海車”。明確“網約車應在上海市注冊登記,達到上海市規定的機動車排放標準”、且“駕駛員應為本市戶籍”。
2. 網約車車輛軸距條件放寬為“達到2600毫米以上”,不再區分燃油車輛和新能源車輛。
3. 不再要求網約車駕駛員“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4. 規定網約車駕駛員不能“掃馬路”和站點候客——“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在機場、火車站巡游車營業站區域內攬客”。網約車,則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服務。
5. 針對合乘車,對“人車綁定”的要求調整為以家庭為單位。
6. 為解決“打車難”問題,將綜合考慮人口數量、車輛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定期評估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運力的投放規模。
7. 新政不設緩沖期,即日起正式實施。
*本文轉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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