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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最近,“樂山大佛被賣”的消息在網上傳開了,引發網友熱議,連官方都跑來回應。
6月27日,“官方回應網傳樂山大佛被賣”還登上了微博熱搜。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大佛景區部分經營權轉讓30年被熱議
消息于6月25日出現在網絡上,該消息稱,“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了。30年經營權賣了17億,佛祖是做夢都沒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賣掉的一天。”
消息后面是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游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
該圖片顯示,限時競價結束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17點。當前價為17億元,保證金為1.5億元。
在該消息下面,不少網友留言評論并轉發。有網友質疑,“各地城市建設搞得如火如荼,不像差錢的樣子喃”,也有網友留言:“這也能賣?”
還有網友調侃:“佛祖都成了勞務派遣,看來拜佛也沒啥用,佛祖都決定不了自己的命運。”
樂山大佛景區官網介紹,樂山大佛是位于中國四川省樂山市的一座巨型石佛雕像。它的建造始于唐貞觀十九年,即713年,由僧人海通和施主人竇建徽等發起,歷經90余年的艱巧雕鑿,終于在803年完成,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石刻佛像。
樂山大佛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跡。1996年12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名錄》。
景區回應:事發數年前,符合規定
不過,據封面新聞消息,6月26日,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拍賣發生于數年前,是符合規定的。“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該經營權就應該公開出讓。”
有意思的是,今日傳媒特訓營表示,該媒體工作人員發布了題為《樂山大佛被賣?景區:事發幾年前,出讓部分經營權符合規定》的文章,在三個小時后被直接踢出了“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媒體溝通群”。
針對“樂山大佛被賣”一事,另有景區工作人員透露,該交易在2021年已完成。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掛牌起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
據當時的交易信息,被轉讓的并不是樂山大佛,而是樂山大佛景區的觀光游覽車和攤點的30年經營權,總價17.1億。
樂山大佛景區觀光游覽車項目自景區門口出發,價格為單次20元,往返30元,并無漲價情況。攤位經營權由專門部門負責,攤主如想承包,需提前咨詢。目前已無空余攤位,全部預訂完畢。攤位售賣商品一般為食物、紀念品等。
獲得經營權的,是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
企查查顯示,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為嚴曉陽,該公司為樂山大佛旅游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來源:企查查APP
經過股權穿透,樂山大佛旅游開發集團背后是樂山市國資委、樂山市市中區國資委和四川省財政廳。
所以,即便賣,也算是賣給了自家人
根據專家的說法,它屬于政府的特許經營權的范疇,而且30年的周期,也正好是政策規定的最長年限。
根據樂山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禁止擅自出讓或者變相出讓世界遺產資源;在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經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對經營活動實行總量和區域控制。
同時,該條例還寫明,市中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樂山大佛保護范圍內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加強審核和監督管理,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轉讓景區經營權很正常
實際上, 景區經營權轉讓較為普遍。
據《海峽都市報》2009年消息,福建省超五成的景區經營權已部分或全部轉讓。經營權全部轉讓的景區,門票專營權普遍歸旅游企業。
據《澎湃新聞》2016年消息,因引起爭議,湖南省文物局曾約談岳陽市政府,暫緩湖南岳陽樓經營權轉讓一事。
目前,在阿里拍賣待拍賣景區經營權中,還有湖州市吳興區埭溪鎮有兩個景區經營權即將開拍,駕云山景區和耀武關景區20年特許經營權(首年租金+固定資產),起拍價合計近1.5億。
可見,經營權當然是可以拍的。
不過,有網友對屢屢拍出高價被感質疑:這能回本嗎?
能,這可太能了。
2022年的時候,西湖邊的上一個8.5㎡的商亭,111.8萬起拍,260萬成交,而到了今年5月份,一個4.5㎡的商亭,成交價284萬,而這還只是租賃權。
做買賣的算盤,自然很會打,不然怎么可能溢價去爭搶,隨便到個景區去,其實也都能看到日常消費的“刺客”,只是一瓶簡單的礦泉水,貴3倍都算良心商家,關鍵是,大家已經習慣了,雖然覺得貴,但是仍然會消費。
西湖攤販沒透露收入,但在河南太昊陵朝祖會上的一個攤位,33天使用權,拍出41萬的價格,商戶只用半個月就回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