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遍布在城市各個角落的ofo共享單車,因其醒目的黃色車身,而被人們親切地稱為“小黃車”。想騎小黃車,需要用戶在手機客戶端中輸入車牌號,得到數字密碼后,撥動機械鎖盤開鎖,之后就能以1小時1元錢,單次使用2元封頂的價格隨意騎行。
然而小黃車的機械鎖卻有個致命的缺陷,只要你記得某一輛車的密碼,就能直接開鎖,免費騎行。
隨著ofo投放車輛的持續增加,越來越多的人盯上了小黃車的缺陷,他們不僅在網上共享車牌號和密碼,企圖免費用車,還將這些共享數據開發成共享平臺、APP,甚至利用此來牟利。
機械鎖致密碼被收錄成數據庫
法治周末記者隨手在網上搜索“ofo共享密碼”,立馬出現了“ofo小黃車密碼共享平臺”“ofo密碼共享”“ofo密碼分享平臺”等數十個結果。
打開排名第一的“ofo小黃車密碼共享平臺”,只見在最顯眼的位置只有三行文字,分別是“車牌號”“免費獲取密碼”“密碼共享QQ群×××××”,用戶只要輸入車牌號,點擊“免費獲取密碼”,就能獲得密碼。
下方則是用戶評論區,截至記者發稿,已經有485人參與,231條評論。其中大部分評論都是用戶上傳的車牌號與對應的密碼,還有部分評論則是個人打出“代開ofo”的小廣告。
那么這個所謂的“ofo小黃車密碼共享平臺”是否真能共享密碼呢?其所包括的范圍又有多大呢?
帶著種種疑問,法治周末記者于3月1日在北京市的望京、中關村(9.930,-0.05,-0.50%)、國貿等地進行實驗,結果卻發現,在該平臺輸入三十多輛小黃車的車牌號,每一次的搜索結果都顯示“暫未收錄該車密碼”。
三十多輛車卻沒有搜索出一輛車的密碼。到底是因為記者實驗的數量太少,還是該平臺將“共享密碼”作為噱頭來賺取關注?該平臺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共享密碼”資源呢?
正當記者一頭霧水之時,突然發現,搜索結果頁面還能自由上傳密碼。
記者隨即輸入兩個車牌號,搜索密碼無果。但記者在對話框中隨便填寫了兩組數字作為密碼,提交后,再次搜索這兩個車牌號時,結果均顯示有密碼,且兩組密碼即為記者隨意上傳的數字。
該結果證明,平臺確實有上傳密碼、共享密碼、搜索密碼的功能,只不過其收錄的密碼資源十分有限,不能保證每一輛車都能搜出密碼。
此外,記者還體驗了“ofo密碼共享”“ofo密碼分享平臺”等平臺,結果發現這些平臺都有搜索密碼、上傳密碼的功能,除此之外,各平臺之間的差別并不大。
例如在“ofo密碼共享”平臺上,還直接列著十幾輛ofo共享單車的車牌號和對應的密碼,法治周末記者使用自己的ofo APP對其列出的前五組密碼進行驗證,發現除了第二組密碼錯了一個數字外,其他密碼全都正確。
“目前大部分ofo小黃車都是機械鎖,每輛車的密碼都是固定不變的,一個車牌號對應一組密碼,如果能記住密碼,下次遇到同一輛車,就能直接開鎖,免費使用。現在網上的一些ofo密碼共享平臺就是利用了這個漏洞,它們實際上就是車牌號和密碼形成的數據庫。”多位技術人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這些平臺不過是在數據庫上加入了簡單的搜索、上傳功能,如此一來,用戶就可以免費搜索密碼,同時也能隨時隨地上傳密碼,擴大其數據庫。
灰色利益鏈下建共享群倆月收入800元
但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卻發現“密碼共享平臺”并沒有看起來那么簡單,一條灰色利益鏈漸漸浮現。
最初試驗的“密碼共享平臺”,雖然無法確保每次搜索密碼都有結果,但整個過程都是免費的,平臺并沒有與任何宣傳、銷售捆綁。但之后當記者深入尋找、體驗類似資源時,卻發現部分個人或企業已將其當成牟利的工具。
如在一些關于ofo密碼共享的平臺或貼吧內,有不少網友附上自己的QQ號碼,并打出了“5元代注冊賬號永久開ofo小黃車”“3元教開鎖”等小廣告,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友中,不乏通過組建“共享密碼”QQ群來盈利之人。
如記者通過某共享平臺添加了一位號稱能“代開鎖”的網友,之后對方推薦記者添加“成都ofo單車密碼共享群”,截至發稿該群已經有394人。群內不停有成員報出車牌號求開鎖,群主或管理員則很快在群中貼出密碼,除此之外,群內并無其他交流。
據該群公告顯示,群內每人每天可向群主或管理員要求最多兩次免費開鎖服務,超出次數后要向管理員付費解鎖(0.3元至0.5元1次),或者私聊群主購買開鎖教程。
記者以購買開鎖教程為由咨詢了該群群主,對方表示所謂的開鎖教程其實是一個軟件,售價25元,買家登錄后能開所有的小黃車,并且終身免費。對于該軟件中密碼的來源以及終身免費的原因,對方避而不談。
也有一些“共享密碼”QQ群為付費群,想加入其中,需先通過QQ錢包向群主支付一定的費用,數額從0.2元到2元不等。
其中一個名為“ofo小黃車密碼共享②”的QQ群,網友需支付2元錢才能入群,該群創建于2017年1月1日,截至記者發稿,該群成員為393人,也就是說群主通過創建該群,在兩個多月的時間里,已經收入近8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群的“共享平臺”即為上文中的“ofo小黃車密碼共享平臺”,免費的平臺卻成為群主的賺錢工具。
記者還發現,一些網絡借貸平臺也打著“ofo密碼共享”的旗號來吸引關注,并借機宣傳平臺產品。如一個名為“獨霸網貸”的大學生分期貸款平臺,就在其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宣傳ofo共享密碼平臺,并表示網友只要關注其微博或微信公眾號,就會將網友拉入ofo共享單車群,其微博和微信公眾號則不失時機地推送平臺的各類產品宣傳。
“這里有騙子專門騙錢的,也有利用密碼共享平臺賺小錢的,還有企業蹭熱度宣傳的,根本就沒有能開所有鎖還終身免費的平臺或者軟件,最多就是網友分享的一些密碼資源;或者是一些網友注冊了學生賬號,幫別人開鎖賺點差價。”一位曾混跡于各密碼共享QQ群的網友李義(化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多數加入密碼共享群的網友,并沒有占到什么大便宜,一不小心還會上當受騙,“真沒必要”。
ofo稱漏洞非刻意
發現共享平臺會報警
網友的密碼共享行為,最大的受害者無疑是ofo公司,此前曾有一組未經官方證實的數據顯示,通過網上這種“密碼共享”資源打開的小黃車,每天能達4萬輛,這也就意味著每天ofo公司至少因此少收入2萬元。
這組數據到底是否準確?ofo公司對網絡上的密碼共享情況又是否知情?帶著一系列問題,法治周末記者采訪了ofo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對方表示,通過密碼共享資源免費騎行的情況雖然存在,但只是極少數。
“絕大部分用戶對ofo共享單車是比較歡迎的,因為它滿足了普通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我們將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的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減少不文明用車帶來的影響。”該負責人表示。
但該負責人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公司發現網上的密碼共享平臺或者個人后,會采取報警措施,之前已經報過警,未來對這種情況也會持續關注。
記者注意到,目前,網上一些ofo密碼共享的APP下載網址、微信公眾號文章等確實已經無法打開。
但業內人士認為,網上各類共享密碼的行為,甚至是利用共享密碼資源牟利的行為,罪魁禍首是ofo的機械鎖。
只要記住密碼,就能免費開鎖,對這個漏洞ofo公司并非不知情。
今年1月16日,共享單車ofo對外正式發布其自主研發的第一代智能鎖,每次用戶開鎖時將設定隨機密碼,智能鎖中內置定位器,同時,ofo方面表示,該智能鎖可待機兩年無需充電。
但根據ofo提供的數據,在推出智能鎖單車之前,其已投放的單車超過80萬輛,因此機械鎖的問題一時半會兒難以得到解決。
不過,此前i黑馬曾報道稱,ofo的一位投資人表示這些漏洞可能是有意設計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傳播”。記者就上述說法向ofo相關負責人求證,對方指出是報道不真實,公司不會刻意設計漏洞。
盜竊還是違約
法律專家存爭議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無論是用戶記住ofo密碼從而免費騎車,還是將密碼上傳共享,亦或是從密碼共享平臺上搜索密碼,都不能認為是盜竊行為。
“因為它最終的目的是免費騎車,對ofo來說,用戶騎行1小時收費1元錢,單次收費2元封頂,涉及的金額比較小,最多能認為是盜用行為,不是刑事犯罪的問題,而是治安管理的問題。”阮齊林說。
但他表示,對那些靠密碼共享資源牟利的個人或商家來說,如果所涉金額較大,就有可能涉嫌盜竊,觸犯刑法。
根據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但在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看來,要想分析密碼共享平臺所涉及人員的法律問題,需要先厘清ofo公司和用戶之間的法律關系。
“ofo公司將自己所有的小黃車投入市場,用戶付費使用,這種模式其實就是租賃,或者更貼切一點,叫分時租賃。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用戶和公司就是合同關系,用戶開鎖那一刻,雙方的合同關系就建立了。”劉德良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用戶是破解密碼、還是通過網上的密碼共享平臺得到密碼,最終的結果是用戶不付錢就騎車,這種情況從合同法上的角度來講,就是用戶違約。
劉德良認為,這種情況與用戶為小黃車私自上鎖是一樣的,其行為的目的不是要非法占有小黃車,而是免費使用,因此不能認為是盜竊行為,而是違約行為。
“同理,那些利用密碼共享平臺牟利的個人或商家,其行為是在幫助別人違約,從法律上來講,這種情形應被認為是第三人侵害債權。”劉德良表示,這些人或商家明知道用戶和租賃公司達成合約,卻提供密碼給用戶,讓用戶免費用車,此舉侵害了個人和商家的債權關系。
劉德良認為,ofo作為租賃公司,無論是從民法上,還是從侵權責任法上來講,都應該獲得相應賠償,公司可以要求違約用戶去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侵害債權的侵權人去承擔責任。
但劉德良坦承,利用密碼共享平臺牟利的行為具有危害性,只不過目前刑法中,對于第三人侵害債權的侵權人并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未來需要在刑法上作出相應調整,對第三人侵害債權的行為進行規制,嚴重者構成犯罪。
而阮齊林認為,對于共享單車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最重要的是從輿論層面進行呼吁,以提高用戶對相關問題的重視,同時改正自己的不文明行為。
劉德良則認為,除了依靠輿論,還應該通過法律建設、提升技術防范措施、建立誠信檔案、完善信用體系,多管齊下解決問題。
*本文轉載自“法治周末”,作者:平影影,原文標題《ofo背后隱現密碼共享灰色利益鏈》原文鏈接:《ofo背后隱現密碼共享灰色利益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