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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作為A股最為核心與關鍵的制度設計之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下稱“《發審委辦法》”)將迎來十大方面的變化。
7月7日,中國證監會新任新聞發言人高莉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對外披露了《發審委辦法》進行修訂的消息。
其中,中國證監會除將主板發審委和創業板發審委合并,設立發審委遴選委員會負責選聘發審委委員等舉措,來完善發審委制度外,還將通過設立發行審核監察委員會等的方式,來強化發審委制度運行的監督管理。
同日,曾擔任過三屆證監會發審委委員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發審委辦法》修訂涉及的幾大方面,意味著證監會對發審委的可控性將更高,而通過優化人員篩選、強化監察,又可以建立起有效的權力監管機制。
合二為一
自1993年6月,中國證監會決定設立發審委,這一A股最為核心與關鍵的制度設計之一,如今已歷時24年。而在整個發審委漫長的發展歷史中,又逐步形成主板發審委和創業板發審委兩大機構,各自屆別業已達到第十六屆和第六屆。
然而,7月7日,根據新修訂的《發審委辦法》,主板發審委和創業板發審委將就此合二為一。
高莉表示,兩大發審委的合并,在于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在審核理念和審核標準方面已經趨同,二者合并有利于統一審核理念和審核標準,優化配置行政資源,提高發行審核效率,也有利于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登陸創業板市場或自主選擇的主板(含中小板)市場。
同日,有大型投行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主板和創業板兩大發審委的合并,背后一大推動因素或也與IPO發行提速常態化有關。
Wind資訊數據顯示,截至最新,發審委已經對287家IPO企業進行發審,這一數據已經超過去年全年的275家。
“IPO提速常態化后,在對上市公司質量從嚴把控的前提下,對發審委的職能要求已經更高,加之目前主板和創業板審核標準的趨于統一,合并可以預期。”上述投行人士說。
不過,申萬宏源證券首席分析師桂浩明卻認為,兩個板塊發審委合并旨在提升效率。
“創業板剛開始的時候,是一個獨特的標準,不完全一樣,后來把它單獨做一個發審委。現在來看,總的原則也是差不多的。現在創業版、主板界限相對比較模糊。過去有些公司按發行規模也有些分工,但現在比較模糊,合在一起更加有利于提高效率,這兩者沒有什么特別的含義。”桂浩明說,“我認為主要是為了讓發行資格更加規范化,讓發審委的工作更加程式化。”
此外,在新修訂的《發審委辦法》中,證監會將適當增加專職委員數量,同時將委員總人數從原有的60名增加至66名。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合并兩大發審委,并增加委員人數外,證監會還將設立發審委遴選委員會,來進一步健全發審委委員的選聘制度。
據悉,在原有委員所在單位推薦和相關行業協會推薦、委員候選人公示、通過會議方式確定委員候選人名單等制度的基礎上,證監會還將增加面試和考察環節選聘發審委委員。
李曙光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兩大發審委合并,意味著在制度安排合適情況下,證監會對其可控性將更高,同時也可進一步提高發審效率。而設立發審委遴選委員會,李曙光認為這意味著將使得發審工作更加市場化、公開透明化,“我原來也提過建議,要有一個社會性、公開的選聘過程”。
約束權力
此次修訂,除了將完善發審委制度外,證監會也通過對多達六個方面的修訂,希冀達到強化發審委制度運行的監督管理的目的,以期真正做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其中,證監會將設立發行審核監察委員會,采取一定比例對發行審核項目進行抽查的方式,來對發審工作進行監察。
而對于發審委委員買賣股票的制度,也最新做了限制。即在原有制度安排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證監會系統內的委員和專職發審委委員受聘期間,不得買賣股票,持有股票的也將在具備依法轉讓條件時受聘一個月內清理完畢。
此外,證監會還將通過減少委員任職期限、完善發審委委員任職條件、強化委員推薦單位責任和增加對違法違規委員公開譴責的處理方式,來強化發審委制度運行監督。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發布修訂版《發審委辦法》前,證監會已通過頒布施行《關于加強發行審核工作人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2017年修訂)》和《關于加強發審委委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2017年修訂)》,來落實發審委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工作要求,約束發行審核權力運行,加強制度建設
作為證監會各職能部門中的核心機構之一,雖對發審委的監督歷來嚴格,但在直接面對資本市場的情況下,“尋租”現象仍偶有發生。
今年前發審委委員馮小樹案轟動市場,作為前深交所工作人員及兩屆發審委兼職委員的馮小樹,在短短三年的發審生涯中,便以300萬元本金獲利2.48億元。但這一行為最終被發現,而遭到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2.48億元,并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的處罰。
“需要說明的是,完善發審委制度,關鍵在于強化發審委制度運行的監督管理。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查隱患、堵漏洞、補短板,強化發審委制度運行監管,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高莉表示。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亦表示,此次新《發審委辦法》的頒布施行,主要是為提升工作效率和加強對發改委成員的監督。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作者:饒守春、江昱妍,原標題:《證監會再優化發審制度:主板創業板發審委合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