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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在今年5月份,攜程遭到律師實名舉報,涉嫌在沒有支付牌照的情況下,發售以禮品卡為載體的,多用途預付費卡。
而距離上次舉報時隔不到兩個月,就在6月27日,攜程又遭消費者馮女士實名向保監會舉報。舉報信中表示,向保監會提出對攜程旅行網(攜程旅游網絡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涉嫌違反保監會,對于保險產品的經營和網絡平臺銷售的多項管理規定,并對承保人使用欺詐以及誘導等手段從而非法獲利一事。
細數此次攜程遭保監會調查細節,最關鍵的幾天在于:一、攜程旅行網使用默認的方式,將酒店取消險隱藏在訂單中,此行為屬于保險產品捆綁銷售。二、酒店取消險的實際條款內容,以及例如猶豫期、費率等多種重要信息,并未在攜程旅行網的明顯位置展示以及說明。三、攜程旅行使用擴大宣傳等方式,例如取消酒店就可獲賠等等,與后期得到的實際條款內容不符。四、并未按照保監會的規定與要求,將取消險的理賠流程公示在攜程旅行網的官網中,等等。
此時除了關注攜程舉報事件之外,業內最關注的在于,攜程因為支付牌照、捆綁銷售等經營違規問題,是否能夠正式消費者、行業的質疑,嚴格執行監管規定,將違規業務整頓改治。而何時整改,如何整改,攜程從未正式回應。未來,攜程合規的道路,還有多遠?
違規支付案情復雜,涉及成立資金池
先被舉報到支付清算協會,再被舉報到保監會,在業內人士看來,實名舉報的流程,完全依據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支付清算協會的法條和規章制度。
而對于“攜程支付違規”的處理,此前支付清算協會稱將在30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如果案情復雜,最長不能超過60個工作日。如今一個月過去,該案件支付清算協會尚無調查結果對外透露。從調查時長上判斷,多位支付業內人士的觀點是,攜程支付違規的案情,應該屬于比較復雜級別。
回溯整個支付清算協會調查核心在于,攜程發售預付卡符合多用途預付卡的特征:一是,可以跨企業使用——用于購買不同法人不同品牌的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務;二是,無行業限制——可以用于購買機票等單用途預付卡不允許使用的服務。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攜程禮品卡應該劃分到多用途禮品卡范疇,必須要受到央行對于三方支付的監管,必須要有央行發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才能發售禮品卡為再載體的預付費卡產品。但目前根據央行官方信息顯示,攜程并未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同時深究攜程整個支付業務模式,存在違規。攜程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背后,攜程在用戶與商家之間的違規開展了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在未取得支付牌照的情況下,并涉及資金沉淀,并形成資金池。
通常情況下,用戶通過攜程APP購買機票、酒店等,完成最后支付環節,就代表已向商家履行支付功能,也代表通過商家成功購買商品。但是,只代表將資金支付給攜程網。而后攜程再與商家結賬中間至少存在5天賬期。存在賬期,就一定存在資金沉淀。
隨著賬期結束,攜程給商家結款完成,就形成以下資金路徑:用戶購買商品——用戶支付成功到攜程——賬期結束攜程向商家結款。
而這一資金流向的過程,攜程網實際上在交易雙方之間進行了資金轉移行為。因攜程既不是存款類金融機構更不是銀行,若加上此時的攜程還并未取得任何支付業務許可,那么理論上,用戶資金在攜程賬戶停留期間,將存在極大的被挪用和侵占風險。
多方調查 攜程合規路有多遠?
攜程因缺少支付牌照而受到質疑并非頭一回
2014年3月,烏云漏洞平臺發布消息稱,攜程用于處理用戶支付的服務接口存在漏洞,可能泄露包括用戶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類別、銀行卡卡號、銀行卡CVV碼等信息,讓客戶信用卡存在被盜刷的風險。
這一事件讓攜程遭遇了極大的信任危機。而事件的焦點還在于,攜程沒有支付業務許可,如何儲存起大量用戶的完整支付信息?
相比之下,此次“攜程禮品卡”遭支付清算協會調查,直擊攜程違規要害。央行三令五申嚴禁企業、機構在無第三方牌照違規經營。今年的“兩會”期間,央行副行長范一飛稱,截止今年1月,全國清理出239家非法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并對其進行了整頓、清理,部分已經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多位業內專家表示,隨著監管的不斷升級,行業迅速膨脹的熱潮也將退去,沒有實際經營能力者,甚至渾水摸魚的“裸泳者”終將出局。
相對于其他互聯網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領域的風險其實非常低。但是在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楊濤教授看來,第三方支付市場的許多問題都被以往的繁榮所掩蓋,比如無證開展業務問題、備付金挪用問題、“二清”問題(指未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卻在持牌收單機構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等。
此時攜程作為“無支付牌照”的企業,在行業熱潮退去之后,是繼續做一名“裸泳者”,還是在監管調查過后積極整改,并嚴格執行監管規定?業內人士都將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