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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普旅股份”)準備首次發行上市卻面臨“佛教商業化”的爭議之際,陜西省佛教協會也正在準備一個關于佛教商業化的調研。4月12日,記者致電陜西省佛教協會辦公廳了解到,其近期將到寺廟等基層開展佛教商業化的調研活動。
有關普旅股份發行上市的爭議,源于普陀山的特殊地位。普陀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普旅股份的主要經營區域位于普陀山風景名勝區內。目前,這家公司已排隊九個多月等待證監會的審核,其IPO招股書預披露近日已更新。
4月11日,在中國佛教協會官網“會務資訊”欄目刊載一篇署名為“奘真”的文章稱,以“普陀山”名義上市,難脫將佛教商業化之嫌。并稱“‘普陀山上市’事件,無疑關系到中央政府政策法規的權威,關系到佛教、道教健康發展的未來。希望有關政府部門高度關注,及時妥善處理?!?/p>
4月13日,記者就此給中國佛教協會發送采訪需求,但截至發稿并未收到回復。
有關普旅股份的爭議,核心是宗教與商業的關系。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宗教與商業的關系正處在正本清源的關鍵時點上。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中佛協副會長心澄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宗性法師作為兩會代表委員,均提出了治理佛教商業化的建議。
普旅股份的爭議
對于佛教商業化的調研,陜西省佛教協會辦公廳工作人員稱,調研細節還在商,沒有透露更多的細節。
目前,許多佛道勝地的旅游資產,早已走到證券化的階段。普旅股份的爭議只是最新的一個案例。
峨眉山A(000888.SZ)和九華旅游(603199.SH)已上市,山西五臺山文化旅游集團籌備啟動IPO。
九華旅游2017年營收在4.5億元,凈利潤為8289萬元。索道纜車、酒店是九華旅游的營收主要來源。峨眉山上市較早,也是四座佛教名山公布財報中營收最多的,2017年營收約為11億元,峨眉山門票收入占42%。山西五臺山文化旅游集團也在2017年3月公開招募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及評估機構,明確表示將籌備IPO。目前尚未公布招股書。
這些旅游資產的上市,當地政府及國資部門往往持支持態度。對于普旅股份的上市,4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財政局官網上“政務信息”一欄發布題為《市國資委專題研究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申報上市相關事宜》的文章,其中稱普旅股份申報上市是“深化我市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上市資產純屬企業經營性資產,不涉及任何宗教資產,生產經營活動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場所。并稱,普旅股份目前尚處于上市申報審核階段,如上市審核通過,在提交股票名稱審核時,將充分考慮各方關切,不以“普陀山”作為股票名稱。最后一點稱,普旅股份堅決反對利用宗教進行商業炒作。
中國佛教協會官網對該文進行了轉載,出現在“會務資訊”一欄,標題改為《浙江舟山市國資委:堅決反對利用宗教進行商業炒作,認真執行國家12部委文件精神》。
普旅股份是舟山市國資公司、普陀區國資公司與普旅集團以發起設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國資委是其實際控制人,經營范圍包括旅游項目開發經營,旅游索道服務、旅游客運服務等。
4月2日,普旅股份發布更新后的招股書,此次IPO擬募資6.15億元,將主要投入索道、船舶、立體停車庫等項目。
普旅股份主要經營區域位于普陀山風景名勝區內,普陀山為我國佛教四大名山之一,山名中的“普陀”二字,源自佛教《華嚴經》“Potalaka”(普陀洛迦或補怛洛迦)的音譯,該經記載“普陀山”為觀自在菩薩(觀音菩薩)的住地。普陀山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島,既有佛教文化,又有海島風光,古人稱之為“海天佛國”、“人間第一清靜境”,是國家5A級旅游風景區。
普旅股份主要收入來源為旅客的運輸服務,占比接近總收入的85%,主營業務中并無門票收入,消費者購買門票的收入入賬公司名為“舟山市普陀山大數據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同屬舟山市國資委管轄。
2018年1月,證監會發給普旅股份的IPO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中并未提及佛教商業化的問題。
一位北京的律師對記者稱,從經營范圍來看普旅股份是一家旅游公司,只不過這個旅游資源恰好和宗教密切相關,經營時要注意規避發改價格(2008)905號文第四條。(這條主要內容如下:對依托國家資源的世界遺產、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文物保護單位和景區內宗教活動場所等游覽參觀點,不得以門票經營權、景點開發經營權打包上市。游覽參觀點內纜車、觀光車、游船等交通運輸服務,逐步實行與游覽參觀點一體化管理,防止部分企業利用國家資源獲得不合理收益,損害游客利益。)
一位券商的準保薦人對記者稱,普旅股份出現這樣的爭端會向證監會解釋,至于會不會影響上市具體要看證監會的看法。
前述中國佛教協會官網刊登的《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中稱,此次“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擬將普陀山景區旅游客運、香品生產銷售、旅游商品銷售、租賃餐飲等業務打包上市,雖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資產,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資源,佛教寺院、圣跡及觀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撐其上市業務的最重要前提,也是“普陀山上市”的最大“賣點”和“保障”。普陀山“上市”,顯然有捆綁“佛教”上市之嫌,不可避免地會使佛教背負庸俗化、商業化的惡名,嚴重傷害佛教及信眾的合法權益。
截至發稿,普旅股份并未就此事回應記者的采訪。
“老板寺廟”問題待解
一位游覽過多地的佛教信徒對記者稱,“普陀山的商業化比九華山和峨眉山嚴重,因為燈油錢一百,游客跟風一路買,還挺貴的”。
佛教與商業化的沖突早就顯現。宗教界人士批評,“老板寺廟”的現象屢見不鮮,佛教名山、景區“上市”的傳聞不絕于耳。利用宗教信仰謀取經濟利益,不僅背離了宗教的根本精神,也突破了社會的基本價值底線,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2013年,山西五臺山查封兩個非法斂財“黑寺廟”、2014年千年古剎潭柘寺內“功德箱”魚目混珠變成上市公司“小金庫”等,佛教商業化亂象頻被曝光。將名山古寺“圈”入文化旅游景點,從而抬高門票價格,非宗教活動場所大肆興建廟宇宮觀,耗資巨大濫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做法受到了社會批評。
知乎上,資料介紹是一個普通的和尚的枯榮在佛教商業化話題下稱:“寺院內或者寺院附近,都有賣一些佛珠說開過光的之類的,售價不菲,這都屬于騙子!東西也許開過光,但是價值決不值那么多。那游客買了東西,回去的時候才發現被坑了,因為在寺院內買的,所以還是罵寺院。罵,寺院又有什么辦法?”
在商業化問題中,由于佛教活動場所法律地位與不動產權歸屬不明確等主客觀原因,佛教界往往處于受裹挾、不情愿又無可奈何的被動地位,但是因為商業化問題發生的地點、表現的形式都是在佛教活動場所、都披著佛教的外衣,因此佛教界常常成為社會詬病佛教商業化的眾矢之的,不由自主地成了佛教商業化問題的“背鍋俠”。
對于宗教商業化問題,亦有一些文件規范。2012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寺觀搞‘股份制’‘中外合資’‘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等?!?017年,國家宗教事務局、中國證監會等十二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亦明確“禁止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企業資產打包上市或進行資本運作。”
現在,治理的力度有加強的趨勢。
2017年兩會上,十一世班禪曾談到佛教受到商業化沖擊時舉例,“有一些假活佛、假僧人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宣講佛法’,騙取錢財。以上種種亂象雖不能代表佛教主流,卻造成了極壞影響。”
2017年11月23日,中國佛教協會官網的會務資訊一欄連發三篇佛教商業化文章。在此之前,佛教商業化的文章討論數量較稀疏。2016年關于佛教商業化的文章中國佛教協會官網有兩篇,2015年有一篇。
在這三篇文章中,一篇是12部委的《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全文刊登,這篇文章入口仍在其官網首頁上端。在《學習貫徹《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自覺抵制商業化不良影響》一文中提到“中國佛教協會代表佛教界通過多種途徑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表達佛教界的合理訴求,提出治理商業化問題的意見建議。”
今年3月,中國佛教協會官網刊登學誠法師觀點——推動佛教現代化轉型,是抵制商業化的根本之道。
2017年5月曾刊登一篇《國家宗教事務局科研項目“妥善解決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研究”順利開題》,中國佛教協會劉威秘書長,國家宗教事務局研究中心科研部曾強主任等人參與。
《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的文件是這個問題出現變化一個拐點,這份文件由國家宗教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旅游局、證監會等12部委聯發,目的為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提出了依法依規處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等10條建議。
《意見要求》發出后,國家宗教局稱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開展督查,中國佛教協會、河北省等省宗教工作系統組織學習貫徹,山西省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等制定出臺貫徹落實的工作方案,陜西省佛教協會和陜西省道教協會曾聯合發出《關于抵制和防范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倡議書》,文中稱堅決反對、抵制和糾正各類商業化行為。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中佛協副會長心澄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宗性法師作為兩會代表,均提出了治理佛教商業化的建議。
2018年2月1日,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正式施行。明確規定,“禁止投資、承包經營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義進行商業宣傳?!?/p>
*本文來源:經濟觀察網,作者:鄭淯心,原標題:《“普陀山”IPO爭議背后:佛教商業化亂象面臨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