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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期熱議的“普陀山擬IPO”事件有了新進展。
“普陀山”將撤回IPO申請!
據了解,中國證監會要求發行人撤回上市申請進行整改,并就名稱使用、業務范圍規范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務條例》和《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取得相關管理部門明確意見。
從證監會網站公開的信息看,證監會2017年6月受理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申請后,即進入正常審核程序。2017年11月3日,國家宗教局、中宣部等12個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后,證監會立即嚴格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和《意見》要求——禁止發行人將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公司資產納入上市主體,禁止將道教佛教活動場所的門票收入作為公司營業收入,不允許借用佛教道教名義進行商業炒作。
據了解,此后證監會要求發行人撤回上市申請進行整改,并就名稱使用、業務范圍規范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務條例》和《意見》精神取得相關管理部門明確意見。
目前,“普陀山”將撤回IPO申請。
“普陀山”擬上市引發社會熱議
“普陀山”擬上市引發社會熱議。中國佛教協會網站11日在“會務資訊”頻道發布了署名為“奘真”的文章《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認為,普陀山“上市”有捆綁“佛教”上市之嫌,且有違國家剛剛出臺的宗教法規和政策。
舟山市財政局官網4月12日發布消息稱,舟山市國資委分管副主任11日召集產改等相關處室,專題聽取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申報上市工作情況,認真梳理相關事宜,并就近日社會各界的關切進行了研究。
其中認為,上市資產純屬企業經營性資產,不涉及任何宗教資產,生產經營活動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場所;如上市審核通過,在提交股票名稱審核時,將充分考慮各方關切,不以“普陀山”作為股票名稱。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作者:費楊生、徐昭,原標題:《“普陀山”將撤回IPO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