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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在因名稱爭議而導致上市擱淺后,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普陀山旅游)及其母公司已經悄然更名。
5月30日,記者自工商資料獲悉,普陀山旅游已經在近日完成工商變更,公司名稱從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改為浙江舟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記者注意到,普陀山旅游的控股股東近日也實施更名,從浙江普陀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普發集團)變更為浙江舟山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舟山旅游集團),不再含有普陀山字眼。
5月30日,記者致電普陀山旅游控股股東普發集團(即現在的舟山旅游集團),對方確認了更名一事。今年5月,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8]26號文件精神普發集團更名為舟山旅游集團。
記者致電普陀山旅游信息披露聯系方式,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公開信息顯示,普陀山旅游于2008年11月成立,是一家為景區提供服務的國有旅游企業,主要經營旅游客車客運、旅游索道客運、旅游水路客運、旅游商品生產銷售、旅游配套服務等業務。
招股書顯示,普陀山旅游2015年-2017年的營業收入為3.57億元、4.32億元、3.86億元,歸母凈利潤為9510.1萬元、11432.65萬元和11334萬元。
今年4月,普陀山旅游更新招股書引發關注。由于峨眉山A和九華旅游已經分別于1997年和2015年成功上市,山西五臺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也曾明確表示正在籌備IPO,加上如今的普陀山旅游,四大佛教名山有望齊聚資本市場。
4月11日,中國佛教協會官網上刊載了一篇標題為“誰在將佛教商業化?——普陀山上市的憂思”的文章,稱“普陀山與佛教不可剝離,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普陀山’名義上市,難脫將佛教商業化之嫌。”
在輿論質疑之下,4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國資委在舟山市財政局的官網上發文:普陀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處于上市申報審核階段,如上市審核通過,在提交股票名稱審核時,將充分考慮各方關切,不以“普陀山”作為股票名稱。
不過,普陀山旅游的上市仍然宣告擱淺。
4月18日晚間,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日前,該公司(普陀山旅游)已按照我會要求撤回發行上市申請。”
證監會稱,2017年11月,國家宗教事務局等12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我會嚴格落實文件精神,對該公司進行全面審查。日前,該公司已按照我會要求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下一步,我會將嚴格貫徹執行黨的宗教工作方針,落實國家宗教法律法規政策,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使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
國家旅游局旅游規劃專家王興斌此前對記者表示,把普陀山作為上市公司的名字是欠妥當的。普陀山不是普通的地名,本身就帶有歷史文化遺產的標記。上市公司盡管不納入寺廟等宗教場所,也剝離了門票收入,但還是依靠普陀山這一宗教文化勝地的品牌、靠這一無形資產來經營其有形資產,它是在打擦邊球。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趙毅波,原標題:《獨家:因名稱爭議致IPO擱淺 普陀山旅游悄然更名為舟山旅游不再含“普陀山”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