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2月28日,國家體育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體育賽事活動監管和服務工作的通知稱,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體育賽事活動的監管和服務,明確職責分工,確保相關政策措施和責任落實到位。要求對體育賽事活動應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各級體育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內的體育賽事活動負有領導責任;各級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單項體育協會對本項目賽事活動負有監管責任;各類體育賽事活動主辦、承辦單位對賽事活動負有主體責任。要求體育總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應將本項目辦賽、參賽等規范制定和公布情況于4月1日前書面報送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
近期,有些項目出現了一些違規辦賽、低質辦賽、虛報信息、消極比賽、使用興奮劑等不良現象,對此國家體育總局要求應引起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對于類似情形,各級體育主管部門、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單項體育協會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情況,主動或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弄清事實,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并公開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對在國際體育賽事活動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或受到國際體育組織處罰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運動隊等,國家體育總局要求相關體育主管部門、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單項體育協會應盡快了解情況、查明真相,根據性質分類處置,依法依規處理并及時表明態度,同時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對體育賽事活動監管不力、發生違規事件未及時處理或處置不當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按照管理權限,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體育總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要根據項目發展水平,從準入、規模、等級、場地、器材、裝備、人員等方面加快構建相互銜接、配套支撐的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明確各類賽事活動舉辦的基本條件、標準、規則和程序,合理確定賽事活動服務收費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開,規范賽事活動從業行為,為賽事活動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提供指導和服務。
此外,在健全監管政策方面,國家體育總局稱,自2017年11月以來,體育總局和國家有關部門陸續出臺多個重要規范性文件,各級體育主管部門、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單項體育協會,要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體育總局要求,結合工作實踐,全面梳理評估現有體育賽事活動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性、技術性文件,對內容沖突、實踐中難以執行的,應及時進行或提請修訂、廢止,集中清理與國家規定不相符的文件。
*本文來源:北京商報,本文作者:方彬楠;白楊,原標題:《國家體育總局發文強化體育賽事活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