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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收到文化和旅游部復函,允許海南在重點旅游區內設置通宵營業的娛樂演藝場所。這是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落實《海南省建設國際旅游消費中心的實施方案》的又一舉措。
2018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海南省建設國際旅游消費中心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拓展旅游消費發展空間,構建豐富多彩的旅游消費新業態;提升旅游消費服務質量,創建國際一流的旅游消費環境;推進旅游消費國際化,建設世界知名的旅游消費目的地等三方面公布建設國際旅游消費中心的27條措施。其中,《方案》第11條提及“提升重要旅游城鎮和休閑度假區的商業配套水平,允許在重點旅游區內設置通宵營業酒吧和娛樂演藝場所”。但目前我國現行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與《方案》中提及的舉措相悖。
為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開放旅游消費領域,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允許在重點旅游區內設置通宵娛樂演藝場所的申請,獲得文化和旅游部批復。文化和旅游部要求:要明確重點旅游區的范圍;設立娛樂、演出場所應當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娛樂場所、演出場所內的娛樂,不得含有法規禁止的內容;要建立健全相應監管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據了解,此舉將有助于海南打造國際消費集聚區,提升多元化多層次吃住行游購娛供給水平,創建國際一流的旅游消費環境。
*本文來源:海南日報,本文作者:趙優,原標題:《我省獲準在重點旅游區內設置通宵娛樂演藝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