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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4月4日,煙臺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煙臺市旅游招徠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了包機、包列、包船獎勵、入境旅游獎勵、淡季旅游獎勵、旅行社開拓客源地市場獎勵、自駕游團隊獎勵等,激發煙臺旅行社及相關旅游企業積極性,提升煙臺旅游品牌市場的號召力,實現煙臺旅游業蓬勃發展。《辦法》自2019年3月22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辦法》中規定,旅游招徠最高獎勵8萬元。
包機、包船、郵輪、包列團隊獎勵最高8萬元
《辦法》規定,對煙臺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各類旅行社(含旅行社煙臺分社)進行招徠獎勵。
入境旅游包機和國內旅游包機120人(含120人)以上團隊,已開通正常航線客源地城市的,分別獎勵人民幣4萬元和1.2萬元;未開通正常航線客源地城市的,分別獎勵人民幣8萬元和2.4萬元。
海外旅游包船和國內旅游包船500人(含500人)以上團隊,分別獎勵人民幣4萬元和2萬元;800人(含800人)以上的團隊,分別獎勵人民幣8萬元和4萬元。
海外郵輪和國內郵輪400人(含400人)以上團隊,分別獎勵人民幣4萬元和2萬元;600人(含600人)以上團隊,分別獎勵人民幣8萬元和4萬元。
旅游包列一次性輸入400人(含400人)以上團隊,獎勵人民幣1.2萬元,住宿四星級(含四星級)以上酒店,獎勵人民幣2萬元;一次性輸入600人(含600人)以上團隊,獎勵人民幣2.4萬元,住宿四星級(含四星級)以上酒店,獎勵人民幣3.6萬元。
鼓勵淡季旅游按人數發放獎勵
為有效拉動淡季市場,《辦法》還推出淡季旅游獎勵,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煙臺淡季旅游期間,對完成團隊游客核定基數后,新增旅游團隊(30人以上為獎勵團隊)給予淡季旅游團隊獎勵。
對省內游客團隊核定基數為300人(含300人)、省外游客團隊核定基數為200人(含200人)、入境團隊核定基數為100人(含100人)的,超出核定基數后,按新增旅游團隊游客人數,每人分別獎勵人民幣15元、20元、30元;住宿四星級(含四星級)以上酒店每人分別獎勵30元、40元、50元。
對接待參加煙臺推薦的老年游學旅游產品線路的團隊,不設定核定基數,團隊人數超過10人即按淡季旅游團隊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對旅行社在煙臺客源地市場臨街旅行社門店,宣傳推廣煙臺“+”旅游產品線路,門店內設置宣傳專欄區、視頻播放區、宣傳品展示區,宣傳推廣煙臺旅游資源10家門店以上,給予人民幣1萬元獎勵,同一城市獎勵資金上限為人民幣2萬元。
此外,對旅行社單次組織外地游客自駕車團隊3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80人),獎勵人民幣0.4萬元;單次組織外地游客自駕車團隊50臺以上(人數不少于130人),獎勵人民幣0.8萬元。
獎金獎勵不累加需在煙臺至少停留一晚
《辦法》規定,來煙臺旅游的外地游客,是指煙臺市范圍以外的境內外團隊游客,旅游團隊由煙臺單體旅行社負責組織地接服務。
受獎勵的團隊,需以煙臺為目的地,停靠在煙臺市范圍內機場、火車站、港口等交通口岸。包機、包船、包列、淡季旅游獎勵的團隊須在煙臺住宿達兩個晚上以上,其中一晚住宿必須包含煙臺市區內酒店(含長島),并參觀游覽有門票收入的煙臺旅游景區(點)兩個以上。國際、國內郵輪須在煙臺停留一個晚上,并參觀游覽有門票收入的煙臺旅游景區(點)兩個以上。
同一旅行社包機、包船、包列每一項年度超過20架/艘/列次的,需提前統一申報。且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只可選擇一項獎勵,資金獎勵不累計疊加。
一團一表每年10月底前截止申報
旅游招徠獎勵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體負責。每年10月底為年度獎勵資金申報截止日期(11-12月獎勵申報納入次年安排)。確定獎勵對象和獎勵數額后,將在煙臺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申請包機、包船、郵輪、包列、自駕游團隊獎勵的旅行社,需提前將申請計劃報市文化和旅游局,篩選批復后組織實施。接待包機、包船、郵輪、包列、淡季旅游、自駕游旅游團隊到達前3個工作日,登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進行登記。旅游團隊結束行程后5個工作日內,填寫《煙臺市旅游招徠獎勵資金申請表》,一團一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場。
*本文來源:煙臺旅游資訊網,原標題:《最高獎勵8萬元!煙臺發布旅游招徠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