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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迪士尼很早就相信內容是一門長線生意。
其創始人華特·迪士尼早在1957年就定下未來的帝國版圖:核心是電影,周邊圍繞著電視、主題樂園、授權商品、漫畫、出版書、音樂六個BG(事業群),每個BG都通過“創造內容”來賺錢,各BG又合縱連橫,以“內容”作為其他BG的子彈,擴大營收來源。
但迪士尼所擅長的“內容”遠不只講好一個故事那么簡單,它還默認自己應該把建立情感連結、經營鐵桿粉絲、細致展示創意、培育觀眾參與度這些“細節”統統落實到位。以至于有人說:
迪士尼的成功之道,在于借由創作優質內容、經營真人電影與動畫角色、透過無遠弗屆的影音接觸全球觀眾,再將熱愛轉化、落實到授權商品和主題樂園,讓迪士尼能從所有人的童年記憶和翻新的超級英雄、星戰武士情結里賺錢。
上面這段話看起來有點繞。作為依靠原創內容起家、借力資本不斷兼并收購、進而締造數千億美元市值的娛樂帝國,迪士尼大致經歷內容驅動、渠道驅動、內容拉升三個階段,其中:
1)內容驅動,始自1923年,在此期間迪士尼創造出米老鼠、唐老鴨、白雪公主等經典兒童動漫形象,進而在世界各地興建主題公園。
2)渠道驅動,始自1984年,從此迪士尼步入高速發展的二十年。1996年它以190億美元收購美國廣播公司ABC及ESPN體育頻道是一個高亮節點。這期間其收入從16億美元增長到300億,利潤從1億美元增至45億,股價也翻了近二十倍。
3)內容拉升,始自2005年,此時羅伯特·艾格(Robert Iger)成為迪士尼歷史上第8任總裁。從2006年起,他在6年內3次主導累計157億美元的并購case,先后買下皮克斯、漫威、盧卡斯影業借以擴充原有的角色體系,從而將角色形象延伸到全年齡段,幫迪士尼打破以兒童和女性為目標受眾的天花板。
回歸本文主題,如何理解迪士尼這門逐步壯大的長線生意?它的道路可以證明,或許在某個階段渠道會比內容有效,但內容永遠比渠道重要。
即便身處劇烈變動的娛樂業,迪士尼也一直把“內容”(或者說“故事”)放在業務核心,并且不斷利用新角色擴大受眾基礎。它深信一點:觀眾接收內容的方式可能改變,但不會改變的是他們龐大的娛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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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印象里,迪士尼是個娛樂帝國,但它曾經(包括當下)最有價值的業務其實是有線電視。其1996年并購得來的體育頻道ESPN簡直就是一臺印鈔機,舉一些數字:
2011年迪士尼凈利潤88億美元,有線電視業務(含ESPN、ABC等頻道)和影視娛樂貢獻的凈利潤分別為61億和6.2億美元,前者的凈利潤是后者的10倍,占到迪士尼總凈利潤近7 成。
再比如2015年的財報數據,迪士尼有線電視業務占其總營收和利潤近一半。
事實上,自迪士尼1996年收購ABC等電視頻道,后者始終是一頭名副其實的現金奶牛,年年都貢獻了利潤大頭。但是,其重要性在2010年開始逐年下滑。原因很簡單,隨著流媒體服務的出現,觀眾注意力開始流失。
有線電視的衰退意味著觀眾獲取內容的渠道正在改變,但他們的娛樂需求是不變的。對迪士尼而言,它擁有最廣受歡迎的故事和角色,自然手握最多籌碼。而依賴ESPN和ABC源源不斷的獲利能力,2005年新上臺的迪士尼掌舵人艾格認為,是時候做些什么了。
有節奏地進行大的并購,一直是迪士尼突破自我的有效手段。進入90年代以來,它保持著每3~5年進行一次較大規模并購的習慣,不急不緩,一面尋找新目標,一面也是利用間隔時間內部消化,降低新業務協同風險。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1993年,迪士尼花6千萬美元收購當時風光無比的獨立電影片商米拉麥克斯,原意是借以擴充制片產業鏈,到了2010年,迪士尼以6.6億將其出售。
而1996年豪擲190億美元收購美國廣播公司(ABC)及其附屬電視網絡、ESPN體育頻道等,創下了當時美國媒體業的并購紀錄。
還有2001年,迪士尼掏出29億美元外加承擔23億債務,選擇買下福克斯家庭電視頻道(整合成現在的ABC家庭頻道)。
以上三筆并購都是迪士尼在“渠道”上所做的嘗試。現在來看它們的確承接了一部分助力轉型的任務,將迪士尼本身帶上一條更為穩妥且獲利頗豐的高速公路。
但真正幫助它補全最初版圖、并賺得大名的幾次收購都發生在前文所提及的“內容拉升”階段:2006年74億美元收購皮克斯工作室、2009年42億收購擁有5000多個超級英雄形象的漫威、2012年40.5億將盧卡斯影業收入囊中,這三筆艾格力主拿下的目標,奠定了今天迪士尼能夠永續經營的基礎。
當然,艾格本人可能對此并不完全認同。他曾表示,“大家都說我們并購這三家公司并購得好,事實不是我們買得好,而是執行得好,我們讓他們能成功進入迪士尼家族,并且持續發光發熱。以《星際大戰》為例,那并不只是買下盧卡斯影業,而是迪士尼真正接納了自己所熱愛的電影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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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艾格所說“執行得好”?我們對其主導的三次收購來抽絲剝繭慢慢分析。
皮克斯本身能夠成功實屬奇跡。它本來是美國知名導演George Lucas創立的電影公司Lucas Film旗下的電腦動畫部門,1983年Lucas由于資金困擾決定忍痛割愛。恰好被當時經歷內戰、即將被趕出蘋果的喬布斯相中,于是二者一拍即合,皮克斯得以獨立出來。
但對喬布斯而言,他真正想做的并不是動畫,而是要將皮克斯與自己新創立的NeXT電腦結合起來,搶占蘋果先機,做下個時代的個人電腦。
愿景雖好,但喬布斯也無法罔顧現實:這時的皮克斯只是個小小的工作室,最擅長且借以謀生的手段有三:向有高階特效需求的制片廠賣PR Man軟件、接廣告以及拍小短片。
請注意,PR Man軟件雖好,但這東西需求太過小眾,市場不大;廣告方面雖然皮克斯創意不錯、獲獎無數,但案子太過零散,收支堪堪打平;小短片更慘,當時皮克斯還只是借此測試開發技術、展示作品,根本賺不來錢。
于是這么個小公司連續幾年入不敷出,直到1990年,喬布斯幾乎燒光了賣出蘋果股票所得的幾千萬美金,皮克斯瀕臨破產。幸好,這時一位和本文主角迪士尼淵源頗深的人物出現了:John Lasseter。
JohnLasseter是個對動畫制作充滿興趣的動畫師。自加州藝術學院畢業后,他選擇加入迪士尼,但因為對創意太過堅持、構想過于前衛,和當時的迪士尼高層發生爭執,于是他被趕出,輾轉來到皮克斯。
沒有了束縛,John在皮克斯主導的第一部3D動畫片《Luxo Jr.(頑皮跳跳燈)》順利推出。因為大獲好評,第二部短片《小錫兵》隨后順勢上線。而這部更是技驚四座,一舉拿下奧斯卡最佳動畫短片獎。
至此迪士尼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錯,他們趕忙邀請John重回迪士尼。但后者不為所動,而是開出條件:迪士尼必須跟皮克斯合作一部電影,否則不回去。
迪士尼無奈答應。于是有了這次合作的產物——《Toy Story(玩具總動員)》。
但請注意,直到現在,雙方雖有合作之實,但高層之間其實毫無合作的情誼。
主要原因出在當時迪士尼的CEO邁克爾·艾斯納(Michael Eisner),在喬布斯眼里,這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商人,所以他非常看不上。
因此就在《玩具總動員》上映前,喬布斯開始悄然準備另一件事:推動皮克斯上市。他的想法是:如果“玩具總動員”失敗,那皮克斯就關門大吉;若是成功甚至一炮而紅,迪士尼將會發現自己培養了一個競爭對手。屆時兩家公司的合作需要重新談判,所以皮克斯必須確保拿到充足的資金,即便沒有迪士尼的支持也能獨立運作。
所幸最壞打算并未發生,因為《玩具總動員》一炮而紅,皮克斯不僅分得不錯票房,還拿到和迪士尼再合作五部電影的機會,于是先前的資金危機就此徹底擺脫。
但隨后又一個幺蛾子發生了。艾斯納寫給董事會關于雙方合作的一封郵件被捅給了《洛杉磯時報》,于是內容見諸報端:
董事會:“五部電影的協議結束后,皮克斯還會繼續合作嗎?”
艾斯納:“放心,肯定會。”
董事會:“你這么有信心?”
艾斯納:“我剛看完一部叫“海底總動員”的樣本片,雖然不錯但不如之前。到時候重新談協議他們肯定會想盡辦法保住合作,我們就可以重新定規矩。”
喬布斯看到后暴怒,而更讓事情無可挽回的是,《海底總動員》隨即成為有史以來最賣座的動畫片。這使得喬布斯極度不愿意和迪士尼繼續合作下去,雙方關系跌至冰點。
但是,在皮克斯之前與迪士尼的合作約定中,雙方同意,若合作中斷,則之前合作的所有影片、電影和動畫人物的版權都歸迪士尼所有。
別忘了,這時候的皮克斯已經做出《玩具總動員》、《超人特攻隊》等經典作品,如果撕破臉等于所有作品都要拱手讓人。
幸好,2005年出現了我們前文提及的挽救大局的人物,新任CEO——艾格。
由于2004年迪士尼內部的一次“地震”,艾斯納的掌舵者身份被革去,隔年3月艾格取而代之。
相較于艾斯納,艾格對動畫和創意內容更為喜愛,且這位也挺真誠,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給喬布斯,希望修復迪士尼和皮克斯的關系,原話是:
“我老婆告訴我,CEO的平均任期只有三年半,如果我沒辦法復興迪士尼,任期會更短。迪士尼想要復興只能靠你了,所以,我有問題,你有解決方案,希望我們能合作。”
這種坦誠贏得了喬布斯的好感,雙方的合作得以升溫。到2006年1月,迪士尼干脆以74億美元的高價收購皮克斯,而且艾格還代表迪士尼承諾:不改變皮克斯的企業文化,被收購后依然可以保持內容創作的獨立。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迪士尼做了這筆投資,但皮克斯不需要盡力保證每部電影都以票房為先。
當然,此次收購的契機不只是艾格為了彌合雙方關系。他的確意識到迪士尼正在喪失創意優勢,沒辦法創造出好故事,所以干脆花錢解決。
這差不多就是迪士尼買下皮克斯的故事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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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克斯只是開胃菜,接下來的三年,迪士尼把目光投向了旗下擁有5000多個超級動漫英雄形象的漫威。
即便有收購皮克斯的先例,但當時大家對這項收購并不看好。原因在于,超級英雄題材在好萊塢炙手可熱,但漫威多年前已經把手中最熱門的角色制作權賣掉了(《蜘蛛俠》賣給了索尼,《X戰警》給了福克斯)。
所以,在迪士尼剛起并購漫威的心思時,不少華爾街分析師認為,迪士尼只買到了一群“二線明星”。但事實證明,二者硬是把鋼鐵人、美國隊長、雷神索爾、奇異博士等原本的二線明星,變成了一線。
這依然得歸功于艾格的眼光老辣,他之所以想買下漫威,看中的恰恰是超級英雄身上的人性:不完美、有自我沖突甚至是致命缺陷,但依然會被激發出英雄作為。
比如,美國隊長因為體格瘦弱所以更懂得力量的可貴,但卻因為道德標準老派常被嘲笑;鋼鐵俠明明是多金風流、不顧世俗的軍火大亨,但卻得靠人工心臟才能活下去;雷神索爾,因為生性好戰失去王子身份,被打入紐約市過著平民生活,但也因此認識其他超級英雄。
當然,除去英雄人設,艾格還賭對了人——漫威影業的總裁費吉(Kevin Feige)。他在2009年并購漫威后給出了和當初皮克斯相同的承諾:尊重漫威創意團隊,管理層幾無變化。
創意和品味往往是獨斷的。據報導,漫威有一個6人創意委員會,即便這6人對如何在電影上詮釋角色有不同意見,最后都愿意在關鍵決策上支持費吉、說服母公司迪士尼。
比如,每位超級英雄出場的第一集電影,費吉都主張要尊重漫畫原創、從根本鋪陳,但如果單純看重短期效益則未必有這樣的耐性與資金投入。而最終往往是迪士尼選擇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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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盧卡斯影業的收購,也要歸功于喬布斯。他因為1986年從盧卡斯那里買下皮克斯建立了合作關系。而且喬布斯把皮克斯帶得有聲有色,也讓盧卡斯相信與迪士尼的交易可期。
再有,艾格曾經還是ABC電視臺高層時,就和盧卡斯是舊識。當時盧卡斯影業拍攝的片子第1季收視率慘淡,但艾格出于對盧卡斯的信任還是批準了第2季的拍攝,盧卡斯心懷感激。因此在2011年艾格向盧卡斯洽談并購事宜時,盧卡斯回應,他沒有忘記艾格當年的慷慨,也從不曾考慮會賣給其他人。
回頭來看,迪士尼6年3次大手筆收購,強化了自己在“內容”上的領先優勢。得益于皮克斯、漫威、盧卡斯影業的IP,迪士尼得以在動漫電影、超級英雄系列、科幻電影中將自己的角色形象進行了全年齡段的覆蓋。而這3次收購也表明,迪士尼所做的投資的長線生意,有這樣幾個明確特點:
1)內容和形象具有可持續開發的價值。
2)內容本身具備豐富且充滿想象力的世界觀,自帶一個“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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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娛樂業的“內容”角度而言,迪士尼過去三次押注幾乎完美。但它也沒忘記“渠道”的力量,幾個小證據:
1)就規模而言,迪士尼目前沒有對手。媒體業最接近的對手是Comcast,周邊商品方面,它2014年賣出450億美元,碾壓好萊塢最接近的對手華納兄弟7倍以上。
2)迪士尼有心協助子公司開發商品和市場。比如積極牽線沃爾瑪、幫盧卡斯影業搞營銷,據后者一高層PaulSouthern所說,單單在美國,迪士尼就能有效提升5倍盧卡斯影業的業績(與其單打獨斗相比)。
3)迪士尼也有意拓展全球線下零售網絡,在巴黎、東京、香港等地的迪士尼樂園也大力捧紅旗下IP。
與此同時,艾格并未竭澤而漁。他依然留下一長串的潛力收購名單,供迪士尼之后操作。或許,樂高就是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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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篇文章寫于4月12日前,那它可以到此為止了。但迪士尼在當天正式宣布,旗下全新服務(Disney+,在線視頻流媒體服務)將于今年11月正式上線,這家近百年歷史的傳統傳媒巨頭,正式進軍新興流媒體市場。
受此消息影響,Netflix股價當日下跌4個點為敬;反觀迪士尼,則創下歷史最高單月漲幅。
很多人認為,迪士尼曾經決策失誤,因為向Netflix授權自己的作品內容,放任其做大。
上圖是近幾年迪士尼與Netflix之間的內容交易,Netflix幾乎把對方所有具備價值的內容綁到了自己的戰車上。
所以有人批評,在傳統渠道日漸崩塌的趨勢下,迪士尼居然把自己最有價值的內容出售給最有潛力的對手,而且居然是獨家分發(沒法讓其他家哄抬價格),每年居然只能收到3億美元(相當于2015年營收的0.5%)。簡直養虎為患。
但是或許可以這么理解:首先,迪士尼之所以從未向亞馬遜、Hulu等平臺出售,是因為這種獨家版權可以最為有效地集中內容,防止版權分散給用戶造成不佳體驗、間接破壞自己在用戶心中的形象。
其次,從長遠來看,當交易結束時,迪士尼把整個內容集體遷移到專屬自己的平臺上來,將最小化地減少既有用戶的流失,甚至可以基于視頻內容的基礎上捆綁漫畫、書籍、游戲、音樂,從而打造一款Disneyasa Service。
再來回顧一下迪士尼創始之初的夢想,以Disney+為開端的新內容策略的推出,也許有助于其無限接近實現創始人的vision:
畢竟,迪士尼當前只成功做到了以一小時、一本書、一部電影的方式銷售內容,但它并未提供真正流暢且無縫的用戶體驗。
如果Disney as a Service真的有效,它或許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們對IP變現的理解和認識。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Yourseeker”(ID:yourseeker2018),作者:西昻翔,原標題:《迪士尼如何買斷所有人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