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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珠海市橫琴新區管委會16日下午披露,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的《關于橫琴新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有關旅游產業項目的通知》,在該區內的旅游企業將享受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由此,該區成為繼福建平潭之后,國內旅游業稅收優惠政策獲批的第二個新區。
據了解,此次新增的所得稅優惠目錄共8條,包括游樂場、海洋館、主題公園、影視拍攝基地、展覽館和博物館的經營;海上運動、海域低空飛行、郵輪旅游、游艇旅游、海島旅游的經營;文化創意旅游、旅游實景演出、影視音樂節的經營;民俗活動、民宿的經營;文化遺產傳承與經營;國際及粵港澳體育旅游精品賽事;健康醫療旅游、會展旅游的經營;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信息網站、旅游移動應用的經營;以網絡營銷、網絡預訂、網上支付等為主的旅游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專業從事粵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經營。
與平潭相比,橫琴新區旅游業優惠目錄增加了展覽館和博物館的經營,影視音樂節的經營,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信息網站、旅游移動應用的經營等內容,使優惠目錄更加契合橫琴休閑旅游產業發展實際。
文旅會展業是橫琴新區重點發展的產業,目前長隆國際海洋度假區、星樂度露營樂園等一批重點旅游文創項目相繼建成,休閑旅游產業集群初具規模。而新增的目錄也使該區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由此增至6大類80條。
*本文來源:新華網,作者:魏蒙,原標題:《珠海市橫琴新區:旅游業將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