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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2月2日,《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由北京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印發實施,規定符合條件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老舊廠房轉型為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可按照一整套流程規范辦理改造建設及登記注冊等相關手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上述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包括文化產業園區或興辦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等。
據媒體援引北京市文資中心相關負責人說法稱,該辦法重點解決按照五年過渡期、允許臨時變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政策條款,項目改造如何走流程、怎么辦手續的實操問題,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同時,該辦法本著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政策服務的原則,設計了項目申請、立項、規劃、施工、驗收以及登記注冊等一整套流程規范,在破解老舊廠房轉型改造“審批難”問題上,在全國率先給出了系統解決方案。
在前期摸底、調研基礎上,該辦法將首先試點應用于首都31處老舊廠房轉型文化空間“辦照”。
《辦法》提出,鼓勵項目建設單位使用廠房原有建筑結構,選擇適宜的業態類型開展保護利用。不鼓勵對原有廠房進行大拆大建,對于此類項目嚴格按照現行程序審批。使用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的老舊廠房,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本文來源:觀點地產網,原標題:《北京出臺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辦法 試點31處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