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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為健全新三板市場退出機制,促進形成良性的市場進退生態,全國股轉公司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于5月28日發布實施。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細則完善了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和要求,新增四大類十二種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堅決出清劣質公司,健全市場自凈功能。這四大類情形包括信息披露不可信、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細則健全了投資者保護措施。在強制摘牌過程中,設置十個交易日的摘牌整理期,充分保障投資者退出機會。在主動終止掛牌過程中,掛牌公司須制定合理的異議股東保護措施并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主辦券商須就異議股東保護措施的合理性發表明確意見。
此外,細則還優化了主動終止掛牌條件和程序,明確了終止掛牌后續安排。
*本文來源:新華網,作者:姚均芳,原標題:《新三板終止掛牌新規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