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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7月26日,上海文旅局發布《2021年度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為引導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身本市旅游業大發展,加快實現都市旅游首選城市、國際旅游開放樞紐、亞太旅游投資門戶、國際數字旅游之都的建設目標。
《指南》中提出,重點支持本市旅游產業發展、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設施建設、重大旅游活動舉辦等方面有成效或有突出貢獻的基礎性、公益性、功能性項目。其中,支持促進旅游產業發展項目。主要支持列入《上海市“十四五”時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設規劃》“旅游高峰”工程的項目,支持列入市級重點區域規劃的旅游產業投資項目,支持本市獲得國家各類旅游促進資金項目等。
支持旅游數字化轉型項目,主要支持本市具有引領示范效應的數字景區、數字酒店建設,支持本市數字化旅游新場景、新產品、新業態等建設。支持主題游品牌建設項目,主要支持在本市開展紅色旅游、古鎮旅游、非遺旅游、建筑可閱讀、研學、城市微旅行等主題旅游線路創新和培育,支持上海本地旅游線路創建品牌和提升品質。
《指南》中還支持本市旅游與農業,工業,以及文化、商業、體育等服務業融合項目。支持本市國家4A及以上級別旅游景區(點)提質擴容項目。支持旅游推廣營銷項目,其中主要支持本市旅游企業組織或參加國內外旅游展會,開展線上線下雙線推廣,在國內外機場、碼頭、車站等客流集聚區開展上海旅游資源或產品推廣營銷。
支持旅游公益設施項目,主要支持本市國家A級旅游景區、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旅游度假區、郊野公園、體育旅游休閑基地、工業旅游景點、紅色旅游經典景區、紅色旅游基地等旅游場所的旅游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提升。支持本市具有國際影響力、廣泛參與度、行業標桿性的重大旅游活動項目。
其中,可以通過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進行在線填報,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8月25日。完成網上申報后,需在系統中導出并打印項目申請材料及全部附件等,在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匯總材料蓋騎縫章,報送至項目單位注冊地所在區文旅管理部門及功能區管委會。項目紙質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7日。
以下為《指南》全文:
為引導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投身本市旅游業大發展,加快實現都市旅游首選城市、國際旅游開放樞紐、亞太旅游投資門戶、國際數字旅游之都的建設目標,按照《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現發布《2021年度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內容
重點支持本市旅游產業發展、城市形象提升、旅游公益設施建設、重大旅游活動舉辦等方面有成效或有突出貢獻的基礎性、公益性、功能性項目。具體支持內容如下:
(一)支持促進旅游產業發展項目。主要支持列入《上海市“十四五”時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設規劃》“旅游高峰”工程的項目,支持列入市級重點區域規劃的旅游產業投資項目,支持本市獲得國家各類旅游促進資金項目等。
(二)支持旅游數字化轉型項目。主要支持本市具有引領示范效應的數字景區、數字酒店建設,支持本市數字化旅游新場景、新產品、新業態等建設。
(三)支持主題游品牌建設項目。主要支持在本市開展紅色旅游、古鎮旅游、非遺旅游、建筑可閱讀、研學、城市微旅行等主題旅游線路創新和培育,支持上海本地旅游線路創建品牌和提升品質。
(四)支持本市旅游與農業,工業,以及文化、商業、體育等服務業融合項目。
(五)支持本市國家4A及以上級別旅游景區(點)提質擴容項目。
(六)支持旅游推廣營銷項目。主要支持本市旅游企業組織或參加國內外旅游展會,開展線上線下雙線推廣,在國內外機場、碼頭、車站等客流集聚區開展上海旅游資源或產品推廣營銷。
(七)支持旅游公益設施項目。主要支持本市國家A級旅游景區、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旅游度假區、郊野公園、體育旅游休閑基地、工業旅游景點、紅色旅游經典景區、紅色旅游基地等旅游場所的旅游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提升。
(八)支持本市具有國際影響力、廣泛參與度、行業標桿性的重大旅游活動項目。
二、申報材料
(一)《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
(二)項目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三)項目單位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截止日上一月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四)項目單位自籌資金證明(含自籌資金銀行存款證明、貸款資金的銀行貸款承諾書、貸款協議、貸款合同等);
(五)項目實際投入的有關合同協議、支付憑證等;
(六)企業信用報告;
(七)其他項目相關材料,其中:
1、申報支持旅游數字化轉型項目需提供申報單位數字化建設方案等。
2、申報支持主題游品牌建設項目需提供申報單位旅游線路規劃或可行性研究方案,旅游線路申報匯總表,各線路運營標準,線路接待規模和投放運營時間,簽訂旅游合同情況等證明材料。
3、申報支持本市國家4A及以上級別旅游景區(點)提質擴容項目需提供申報單位創建或改擴建方案。
4、申報支持旅游推廣營銷項目需提供項目方案,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支持重大旅游活動項目需提供活動方案,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6、凡涉及工程建設內容的項目均需提供項目立項文件、建設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自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出租方房產證);凡涉及新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的項目,均需提供規劃、環保、消防等相關部門的批復意見。
7、凡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2021年財務報表中政府補助項有發生金額,需提供“政府補助科目”的明細賬、記賬憑證及相關批復材料等。
三、申報程序
(一)關于項目申報
1、網上申報。通過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http://lvzj.shanghai12301.com),進行在線填報。申報時間:2021年7月26日-8月25日(8月25日24:00系統關閉)
2、遞交書面材料。完成網上申報后,需在系統中導出并打印項目申請材料及全部附件等(請妥善保存系統生成的申請表文件),在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匯總材料蓋騎縫章,報送至項目單位注冊地所在區文旅管理部門及功能區管委會(受理部門信息詳見附件)。項目紙質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關于各區(或功能區)轉報
區文旅管理部門及功能區管委會于2021年9月5日前將本區項目匯總材料統一報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受理區級及相關功能區管委會聯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