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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1月19日,長沙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疫情影響穩定經濟運行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突出為文旅企業紓困。文旅行業各協會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會費確有困難的會員單位企業實行免收,免收部分由市文旅廣電部門從專項資金中予以適當安排,用于維持協會日常運轉開支。承租市屬國有企業及各級全資子企業經營性房屋土地資產用于生產經營的文化旅游企業,因疫情影響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經租賃雙方協商確定后可適當減免租金。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文化旅游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征或免征。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旅游文化企業可申請緩繳,期限不超過 6 個月。
同時,統籌安排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專項經費,支持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在不違背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支持文旅企業,特別是文藝院團、旅游企業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黨建活動、黨史學習教育有關活動、工會活動、會務活動、重大接待活動、會展、外出考察等提供服務,鼓勵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
《意見》還提到,科學有序激活居民消費。在堅決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儲備一批消費活動政策,對接一批消費活動平臺,營造一批消費活動場景,加快恢復長沙“煙火氣”。引導和鼓勵經營主體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營業,非必要不關門。打造商、旅、文、金融聯動型城市智慧商圈。加快發展免稅店。加快“四精五有”品質城市建設,提升消費核心目的地的交通便捷性,完善公共基礎服務設施,提升公共服務水平。落實土地供應、租金減免、稅收優惠、用電用水價格支持等政策,引導社會力量增加服務供給,拉動民生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