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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國家鄉村振興局成立,相信大家已知,緣起2月15日《求是》雜志2021年第4期刊登文章《人類減貧史上的偉大奇跡》,作者顯示為“國家鄉村振興局黨組”。
這算是國家鄉村振興局第一次公開亮相,鄉村振興有了重要組織機構,宏觀戰略有了直接的落地推進職能部門。接下來國家鄉村振興局的正式掛牌、省市縣等各級鄉村振興局的成立,也將陸續推進。
頂級戰略、新部門,具體釋放了哪些信號?
鄉村振興,已被多次強調以全社會之力推動,立法亦在推進,作為鄉村振興重要抓手之一的鄉村文旅,又將迎來怎樣的機遇空間?對文旅業的格局又可能如何影響?
國家鄉村振興局成立的三條主線
國家鄉村振興局的成立,大致可以沿著三條主線來觀察:
1、重點通過大規模資金、物資、人力等扶貧資源等集中投入,在2020年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有效解決貧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問題,全面消除絕對貧困現象,這是一個基本面,在這之后,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乃至走向一個更高層面,進一步解決“三農”問題,需要有體制機制的銜接推進;
去年12月28-29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這其實已給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銜接走向,定了主調。
2、早在2017年10月,國家高層即提出鄉村振興戰略,與脫貧攻堅并行3年多,一方面為兩者的銜接提前做了準備,另一方面也在尋求銜接之前,在鄉村振興模式方面先進行探索。之后,這一戰略的推進動作堪稱密集。
2018年1月2日,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即《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8年5月31日,審議《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2018年9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印發。
3、按上述規劃設定的推進時間線,2018-2022年為鄉村振興的第一個五年,到2022年,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初步健全。包括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格局初步形成,鄉村產業加快發展,農民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和經驗,鄉村振興取得階段性成果。
這也意味著2021年,有“承上啟下”關鍵之義,既要與脫貧攻堅有效銜接,也要在鄉村振興出成果方面,有進一步行動。
國家鄉村振興局的成立是呼應行動,其實現了組織實體化,戰略落地推進有了具體的貫徹實施機構“抓手”。
截圖來源:求是網
鄉伴文旅創始人朱勝萱認為,國家鄉村振興局成立,“是一個宣言”,意味著第一個歷史使命(脫貧攻堅)結束,第二個歷史使命(鄉村振興)開始,后者是為了鞏固前者的成果。
他表示,鄉村振興局會延續脫貧攻堅的一些使命,或可理解為接過了脫貧攻堅的“接力棒”。同時,“防止返貧”不能再以舉全國之力去“輸血”,而需要新的機制,建立新的制度,尋求資金扶持、政策制定,以及產業的注入及引導、人才的注入,尋找新的可能。此外,鄉村振興局之所以成立,也說明國家在大戰略上已經思考好了未來鄉村振興分幾步走,“之前國家提了五大振興,還是相對較籠統,這是戰略層面;而現在,鄉村振興局是來做戰術執行的。”
而與脫貧攻堅相比,鄉村振興的系統性、復雜度、所涉的廣度與深度等,某方面還會超過前者,從另一角度來說這也預示著更多的市場元素參與作用的可能及必要,會給更多行業打開更大的市場空間。
再對應到今年1月《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立法+職能部門機構,鄉村振興將進入新的機制體制構建中。
接下來省市縣等各級鄉村振興局預計也將陸續成立,部門機構建制完善、職能劃分明確也將推進。
據公開信息,早在今年1月15日,河南焦作市委新聞發布會上,焦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辦)黨組書記王國建就焦作市“十三五”“十四五”時期三農和鄉村振興相關工作進行了發布。王國建透露,焦作市將根據上級相關工作安排,推動焦作市扶貧辦的整建制改革,組建焦作市鄉村振興局。
另據經濟觀察網2月17日報道,來自西部某省扶貧機構的官員透露,在國家層面的鄉村振興局成立之后,其所在的省市縣一級的扶貧辦(扶貧局)也會隨之更名、改革;同時,確定西部地區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市縣的鄉村振興局,亦歸口到各自的農業農村廳局管理,行政級別保持不變。
鄉村文旅的更大機會
鄉村振興細分為五大振興,分別是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其中產業振興是其他四大振興的經濟基礎。
在鄉村振興的新產業構建中,鄉村民宿、鄉村旅游(鄉村文旅)是重要切入口或抓手之一。
而鄉村振興局的成立,對鄉村民宿、鄉村旅游來說又意味著什么?
鄉村振興局作為承載及貫徹戰略的組織機構,一方面意味著鄉村振興要沿著既定目標前進,產業振興的倚重落地將更加突出,這對鄉村旅游產業來說有著更多的政策支持與市場擴容空間;另一方面,既然有了直接的職能部門,鄉村旅游發展遇到的難點問題(比如土地供給、金融支持等),將有更明確具體的機構來推動解決。
而上述《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也明確提出各級政府應當支持鄉村旅游發展。
但從本質上來說,鄉村旅游的發展空間,還在于其與鄉村振興的契合度。
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的部分信息,可大致一窺鄉村旅游的前景。其中提到:
居民消費結構加快升級,中高端、多元化、個性化消費需求將快速增長,加快推進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是必然要求。
我國城鎮化進入快速發展與質量提升的新階段,城市輻射帶動農村的能力進一步增強,但大量農民仍然生活在農村的國情不會改變,迫切需要重塑城鄉關系。
我國鄉村差異顯著,多樣性分化的趨勢仍將延續,鄉村的獨特價值和多元功能將進一步得到發掘和拓展,同時應對好村莊空心化和農村老齡化、延續鄉村文化血脈、完善鄉村治理體系的任務艱巨。
鄉伴文旅創始人朱勝萱認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之一是鄉村民宿,民宿的非標準、碎片化、在地屬性,尊重自然環保,可以帶動人才回歸,一定會成為鄉村展示和流量導入的前期窗口,“做鄉村振興,首先得打開‘門’或打開‘窗’,讓大家看到這件事情,而民宿最容易成為‘窗戶’。”
而鄉村民宿其實屬于消費升級的產物,鄉村民宿通過將鄉村碎片化的房屋、土地和文旅資源進行整合,挖掘在地文化,雖產品有差異,但作為長途度假游,或城市近郊休閑度假游的住宿體驗產品(抑或作為休閑度假目的地的核心吸引物),整體對應的是中高端、多元化和個性化的消費需求。這種需求由城市到鄉村實現轉化,在經濟利益、產業構建以及文化輸出等方面帶來可能。
延伸到更宏觀的鄉村文旅,邏輯類同。一個背景是,隨著現代化交通的成熟與完善,城市消費升級需求外溢,城郊的休閑度假游已漸成主流之一,成為新文旅時代的重要“新構成”。在滿足城市居民升級的、個性化、綜合型的消費需求中,鄉村文旅基于多樣化的產品體驗服務供給,能夠較為有效的挖掘鄉村文化等元素,將獨特價值元素再拼接,鄉村的功能屬性發生變化,以及推動鄉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是鄉村振興所倡導的三產融合的可見有效模式。
這種模式在延緩村莊空心化,或將(準)空心村再回流村民,弱化農村老齡化程度等,會有作用。
而鄉村文旅還在城鄉互動層面扮演重要角色,這是重塑城鄉關系的重要渠道,城鄉割裂、二元化境況已較為深重。
朱勝萱認為,未來20年城鄉互動的融合發展會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一步,鄉村文旅可以先圍繞城市發展帶來的溢出效應,解決大城市近郊的鄉村振興問題,釋放鄉村的價值和能量。
他表示,雖然從行業上看鄉村文旅和鄉村振興可能是兩個賽道,但它們是永遠不可能分開的,不過需要考慮客戶需求和政府需求兩重需求和兩個使命。
客戶需求,例如:滿足城市居民的休閑度假、親子教育等消費需求。而政府需求,則不一樣,它要的是鄉村文旅帶動鄉村區域的振興,要解決基礎設施問題,要提高農民就業,帶動區域并產業發展,要創造鄉村區域人們的幸福生活,“兩者需求不一樣,確同時承載在一個行業或產品上。”
在他看來,站在鄉村振興的維度,如果鄉村文旅只單純滿足城市居民需求,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也就難以獲得政府支持。于此,鄉村文旅要對兩種需求做規劃和產品設計,比如涉及鄉村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引導類的投資及建設,交給政府的財政資金來投入,讓政府去做政府該做的事情。然后結合這些基礎產業和引導類的設施進行規劃,再嵌入契合客戶需求的文旅產品。
沿著這一邏輯,再回到國家鄉村振興局的成立,鄉村文旅如果能在滿足政府需求、客戶需求兩端實現平衡,所能獲得的政府支持也有望增加,對項目規劃和產品設計、運營等也是助力,這將帶來鄉村文旅與鄉村振興良性循環互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