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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旅游行業,真正的、全面的蓬勃發展,其實只有不到二十年的時間。由于旅游行業發展周期長的緣故,一直存在行業缺乏發展理論的現狀,可能會干擾決策結果的其他信息過多,導致大量的旅游企業迷失自己的發展方向,天天沉浸于各種戰術性地打補丁,卻忽略了旅游企業的三年、五年和十年的發展目標。
文旅行業到底需不需要夜經濟,文旅景區到底需不需要夜經濟,需要一事一議。
不管是旅游景區,還是旅游城市,吸引游客前來游覽,都需要核心吸引物,我們稱之為旅游產品。旅游產品可以是一座山,可以是一個瀑布,可以是一個標志性的建筑,可以是一個博物館,也可以是一場演藝。
夜經濟在某個特定的場合,是可以成為核心吸引物的。如重慶的洪崖洞、解放碑,白天看平平無奇,晚上亮燈再看,大受震撼。
洛陽老君山的金頂,白天看金碧輝煌,晚上看金碧輝煌Plus,大量的游客奔赴千里,只為了看金頂亮燈,這就把一個旅游產品金頂,變成了兩個旅游產品,一個是白天的金頂,一個是晚上的金頂。
這是觀光類型的夜間產品,我們常提到的夜經濟,還有一半的意義,是指夜間的商業。那位同行咨詢的內容,我認為就是兩種中的一種,要么是夜間的經濟,要么是景觀的亮化。
我們一個一個說,先說夜經濟。
夜經濟是一種商業模式,雖然算得上是一種文旅業態,但是他更精準的定位是城市市民的夜間玩樂需求。
也就是說,我們通常說的夜經濟跟城市中的萬達廣場、小吃街是同樣的定位。現在全國各地被廣泛普及的不夜城,就是夜經濟的代表。
我們判斷不夜城有沒有旅游屬性,就看它能不能吸引外地的游客。
不夜城在旅游目的地可以當成一個旅游產品,可以作為旅游吸引物,如西安的大唐不夜城。不夜城在旅游資源匱乏的城市,甚至可以作為核心吸引物,如位于東北梅河口的東北不夜城,吸引了東北若干個省份的市民到此游覽。
不夜城可以作為旅游的配套,也可以作為旅游的產品,但是更多的定位,是城市的配套。所有的不夜城,流量的基本盤都是本地的市民。如果有哪個公司說建一個不夜城,作為一個旅游產品去吸引外地的游客,那都是耍流氓,沒有本地市民支持的不夜城,一定不能正常運營。
第二個,說說旅游景區景觀的亮化。
通常,旅游景區標志性景觀亮化后,可以拉長游覽時間,可以豐富游覽內容,在這個思路上,應該支持所有的景區對自己的核心景觀進行亮化,在這個流量時代,景區每增加一個打卡內容,都能夠成倍地增加互聯網內積淀,強化旅游景區的品牌。
最后,我來聊一聊具有度假功能的綜合性景區。
旅游現象的發展路徑是確定的,先有觀光,再有度假。當然,中國體量很大,在經濟發達地區,人口較密集的城市周邊,可以直接發展度假業態,但是它不是旅游,它是城市的配套。
對于綜合性的景區,當旅游品牌、景區容量發展到一定瓶頸,會發現,戰術性的市場營銷已經不能推動景區的發展。
在這個時候,就有了發展其他業態的需求,其中度假可以盡可能地把游客留下來,是能夠快速強化品牌、增加附加值、提高游客客單價最有效的抓手。
因此,綜合性的景區,隨著體量的擴大,會需要留宿和商業的業態,發展到這個階段的景區做夜經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所以,旅游景區發展夜經濟只有兩種可能性:
1.景區距離周邊的城市很近,甚至說景區就是城市的一部分,在景區周邊做以商業為核心的不夜城,夜經濟的本身就是城市的配套,同時也是市民的需求,這種情況只要策劃得當,都是對旅游景區品牌的加強,不管景區發展階段如何,方向都是正確的。
2.旅游景區已經從觀光型轉到了度假型,景區有龐大的留宿能力,并且有穩定的客源,打造逛吃逛吃的夜經濟,不管是觀光還是商業,都是強化留宿游客無處安放的夜間娛樂需求。
除此之外,不建議任何處在市場營銷階段的景區做除核心景觀亮化以外的夜經濟。
夜經濟的本質是市場化的商業模式,不管是自營還是招商的商業,都需要通過游客的消費來賺取利潤。
打造夜經濟,和城市商業中心的招商是一樣一樣的,如果一個中心商場,第一波招商有大量的商戶經營虧損,達不到預期的商業氛圍和商業區的人流量,那么整個招商過程就是失敗了,中間通過修修補補的方式很難達到目標,要么斥巨資招大商,要么推倒以前的方案重新招商,第一次招商失敗的代價就是三年內產生不了商業價值。
旅游景區的夜經濟,同樣是這樣一個商業模式,利用了景區的知名度招第一波商業通常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不能一炮走紅、穩健運營,那就很有可能意味著整體招商完全失敗。
筆者走訪景區期間,見過大量的僵尸商業街,都是因為在不合適的時期強行發展了商業,強行發展了夜間經濟,旅游景區的品牌和游客量支撐不了這個商業體,這是妥妥的拔苗助長,從景區發展的角度來說,不尊重旅游現象發展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