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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24日消息,近期對于機票代理商來說可謂“噩耗”不斷,先是民航局發文明令機票代理商“按張取酬 不得額外加收服務費”,再是南航宣布“4折以下國內機票 僅限官方渠道銷售”。據悉,海航、國航、東航、上航、香港航空5家航空公司先后宣布國際及地區客票代理手續費降為零。
具體如下:
海航宣布,調整國內代理人銷售航班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的海航國際及地區客票:中國銷售中國始發至境外或港澳臺地區散客客票(另有規定除外),頭等艙、公務艙及經濟艙代理費為全程銷售運價的0%;中國銷售境外或港澳臺地區始發的散客客票(另有規定除外),代理費為全程銷售運價的0%;兒童/嬰兒代理費率同成人。
香港航空自2016年3月1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大陸地區銷售代理人以851票本填開的客票,代理費進行以下調整:所有GDS顯示運價代理費均由1%調整為凈價;中國地區有少量的促銷運價單,顯示代理費是1%,這些價單將不做調整直到自動截止。
東、上航調整中國大陸市場國際客票銷售基礎代理手續費。自2016年3月31日(出票日期)20:00開始,中國大陸地區銷售的東、上航承運包括與外航聯運的國際及地區航線客票,銷售基礎代理費費率標準由1%調整為0%;中國大陸地區銷售的純外航承運的航線客票銷售基礎代理手續費的費率標準維持0%。
國航宣布,自2016年4月1日(以出票日期為準)起,將大陸銷售國航國際客運票證代理手續費率從1%下調至0%。適用范圍:中國大陸國航客運銷售代理使用國航國際運輸憑證或使用國航999代碼確認的BSP中性國內運輸憑證。